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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多家基层法院部署落实“强化管理年”活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7-26 09:02

沈阳多家基层法院部署落实“强化管理年”活动

以“没有下不为例”的劲头推动问题整改

  本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强化管理年”活动视频调度会后,沈阳地区多家基层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查找问题、细致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强化管理年”活动长期、深入、持久开展。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各支部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杰用“三个抓实”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检查环节抓落实。由监察室牵头,政治部、办公室和各支部负责人共同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通过集中检查和个案抽查等方式,对庭审、着装、窗口服务、办公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处理环节抓落实。对标省、市法院“强化管理年”活动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同志,要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提示、提醒和处理。在宣传环节抓落实。注重正面引导,通过评先选优、典型选树等方式,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推进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万涛提出,要坚持“全覆盖、高标准、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把从严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抓实抓到位,抓出新风正气和司法公信力。认真梳理存在问题,集中进行整治,细化完善《工作纪律细则》《着装规定》《人员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从考勤、着装、庭审、窗口接待、会风会纪等具体事情抓起,查找不足,逐项整改。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东波对办公区域用品摆放、干警着装、考勤、卷宗管理、庭审纪律、会风会纪、公车使用、安检等方面工作作出详细要求,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各相关庭室负责人逐层传导压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没有下不为例”的劲头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阳部署今年下半年工作时强调: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省法院“强化管理年”活动,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在整改中要敢啃硬骨头,切实把加强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以强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提出,要扎实做好“强化管理年”工作,把从严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常抓不懈。要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养、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把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会上,结合省法院对“强化管理年”提出的六个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艳提出,近年来,开发区法院下大力气抓精细化管理的做法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下半年的工作中要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自律,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为集体增光添彩。

  在康平县人民法院召开的推进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浩传达了省法院“强化管理年”活动视频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并对该院强化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观念必须扭转,认识必须到位。要精确定位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认识坐标,把“强化管理年”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问题必须明确,制度必须完善。要对照“强化管理年”活动提出的突出问题,查缺补漏,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完善和规范该院工作程序、司法行为、信访服务、请示报告、文书办理、办公环境、请销假情况、考勤情况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压力必须下传,纪律必须严明。做到压力层层传导不打折扣,纪律级级落实不敷衍塞责。管理必须严格,规定必须落实。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会抓会管,善于出实招、勇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案、用制度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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