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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照亮从检路——记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齐世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19-07-15 09:31

  从检22年,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齐世新始终奋斗在驻所检察第一线,为维护监管秩序、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刑罚正确执行、弘扬司法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忠实履行派驻检察职责,展现了新时期派驻检察官规范司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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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世新与在押人员谈话

  爱岗敬业

  甘为“老黄牛”

  “驻所检察工作繁杂琐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干工作要扎扎实实,不要搞花架子,要肯做小事,并把小事做好。”这是齐世新任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兼驻(葫芦岛)市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驻所检察工作主要就是通过监区巡视,对看守所的收押、出所情况,提讯、会见情况等一系列日常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等情况进行检察监督,真的可以说是:想干事,一天到晚干不完,不想干事,一天到晚没事干。齐世新就是干事的“老黄牛”,一年365天,他几乎“钉”在岗位上,驻所那些年,除了全院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平时在检察院里基本见不到他人影,他要么巡监,要么找在押人员谈话,或者应邀进行约见。

  在齐世新的带领下,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五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履职尽责

  宁当“黑脸客”

  驻所检察是一个特殊的阵地,稍有放松,就会使监督“失之于软”。齐世新是部队转业干部,籍贯也在葫芦岛,部队的战友、亲戚、同学,在葫芦岛这样一个小城市,真可以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人求情、办事,真的拉下脸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李某是齐世新同期转业的战友,在葫芦岛当地公安机关工作。有一次李某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由于同来的办案人员临时因故离开,致使李某单人提审。

  巡视中的齐世新发现后,当即要求李某停止提讯,让李某联系另一办案人员,等待其回来后才允许两人重新提讯。这份较真让老战友既恨又爱。

  而类似这样的事情,齐世新总是唱“黑脸”。他说:“我们的职责就是做好检察监督,不唱‘黑脸’,就没有办法搞好监督,就是失职。”在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的共同努力下,葫芦岛市看守所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维护人权

  愿为“贴心人”

  齐世新一直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当做看守所检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尊重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后,检察室的维权工作更上一个层次。在每日的巡视检察中,齐世新都细心地询问在押人员的案件诉讼情况、病号的身体情况,耐心地回答他们的各类咨询,一但发现有侵权行为,不论大小,他都认真核查,并及时处理。时间久了,在押人员一见到他就问这问那,有时生活上的事也会和他说说,把他当做贴心人。

  原在押人员马某,在死刑临刑前要求见齐世新一面,祝他好人一生平安,感谢齐世新为他追回办案单位扣押的6000元钱;在押人员姬某,泪流满面地走上投牢的囚车,只是因为齐世新把从办案单位追回的3000多元钱按他的要求寄给了家中的老母亲,又追到高速路口,亲口告知并把汇款单据交到姬某手上。

  齐世新任职多年来,检察室共为在押人员追回各类物品近百件,现金累计50多万元,检察室因此受赠锦旗10余面,感谢信数十封。

  查找真相

  化身“压舱石”

  刑事执行检察贯穿于整个诉讼监督的全过程,从刑拘到执行完毕。已经接到执行通知书进入最后诉讼环节,即将投入监狱改造的李某,向齐世新哭诉自己的冤屈:“我没有抢劫,却因抢劫罪被判十年。”看到年近古稀、身材弱小的李某,听着和他同监室人员的介绍,齐世新决定彻底调查了解。齐世新带人去案发现场,查找相关证人,又多方协调查找事实真相。通过大量扎实的工作,基本可以确认李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齐世新便协调看守所对李某进行缓投,以便申诉。他为李某请了律师,向再审办案机关详细介绍所掌握的情况。经过再审,法院最终改判李某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李某及其亲属得知结果后,喜出望外,感激驻检室和齐世新为他所做的一切。

  辛苦的付出换来的是业绩斐然。从检以来,齐世新两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6次被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先后荣获“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派驻检察官”等称号,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16年担任葫芦岛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以来,处室所辖的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是全省6个“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中的一个,且已经连续保持5年。

  齐世新说:“成绩属于过去,我要做的,就是要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老百姓,更要对事实负责、对自己负责、对检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