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情况及总体毒情形势。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2275件,同比下降10.75%;全省法院一审毒品案件被告人数3138人,同比下降11.26%。毒品案件及涉案人数近三年逐年下降。
数据显示,毒品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逐年下降。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为5.88%,同比下降20.65%。全省法院一审毒品案件被告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被告人数比重为6.28%,同比下降18.44%。毒品案件重刑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比率)逐年上升。2018年,毒品案件重刑率44.4%,不仅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且比2017年上升2.69个百分点。毒品案件非监禁刑适用更严格。2018年,毒品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低于全部刑事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9.87个百分点。
从毒品犯罪类型看,排在案件量前三位的仍然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从制造毒品犯罪情况看,呈现出多发态势。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相关人员表示,从审判情况分析,近年来,我省登记入库吸毒人员基数较大,男性比例较高,人员身份构成复杂,甚至包括学生,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贩毒人员通常以“一对一”交易、“互联网+物流寄递”、汽车运输作为贩卖、运输毒品主要模式,作案手段日趋隐蔽、智能,致使追查毒品源头难度增大;从我省毒品类型分布看,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占绝对主体,新型“伪装性”毒品不断涌现,以香烟、饮料、药品等多种面目出现,对青少年尤其具有吸引力和迷惑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在法定幅度内坚决予以严惩。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相关人员表示,禁毒工作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需要全社会、每个人参与其中,各政法机关应注重分析调研,纵向指导,横向协调,形成共同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