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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8-09-21 07:21

  8月30日上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石某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石某犯爆炸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该案也是鞍山地区开庭审理涉案人数、罪名、事实最多的一起涉恶案件。

配文1:审判现场

审判现场

  2016年12月30日8时30分,在鞍山市铁西区一栋7层居民楼内,一名男子为抗拒抓捕,向楼道内和室内泼洒柴油,并将4个事先准备好的煤气罐点燃,释放煤气,手持改装的消防枪与警方对峙。见此情景,与该男子共处一室的一名同伙因害怕爆炸当即跳楼坠亡……经过近6个小时的紧张对峙,在警方有效的攻势下,当日下午2时许,男子放弃抵抗,向警方投降。

  疯狂的困兽之斗

  这名男子就是石某,因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2016年被鞍山警方立为网上逃犯。2016年12月30日,警方得知石某藏匿在铁西区一民宅内,遂调集警力,实施抓捕。

  抓捕时,石某开始了疯狂“表演”,石某持改装的消防枪与民警对峙,并在室内泼洒柴油,释放煤气,点燃煤气罐,致一名同案人员坠亡。此后,石某向楼下投掷柴油桶、煤气罐和引燃的棉被,并向楼下开枪,扬言要炸毁大楼与民警同归于尽。

  情况紧急,鞍山市公安局立即调集多警种启动紧急工作预案,经过近6个小时的攻心和紧张工作,迫使石某缴械投降,一场惊心动魄的恶性案件被及时处置,避免了一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安全危害的案件发生。

  涉恶犯罪被一一查明

  经查,石某因多次实施盗窃、诈骗、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4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共服刑14年。警方通过审讯和分析研判发现,石某及其集团成员在鞍山实施过多起刑事犯罪,对社会平安稳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对此,鞍山市公安局迅速抽调刑侦局、铁东分局、铁西分局、立山分局等单位精干警力成立“12·30”专案组,全面彻查以石某为首的犯罪集团违法犯罪事实。

  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和深挖追踪,专案组围绕该集团成员组成、组织架构、犯罪事实展开深入调查,并查明自2011年以来,石某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及刑释人员,以暴力讨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敛财和获取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以石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同时,石某还为集团成员提供毒品,容留集团成员吸毒。

  预谋与警方同归于尽

  多年来,以石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石某指使或纠集下,在鞍山实施了多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开设赌场等刑事犯罪。在被警方通缉后,有同伙劝石某逃往外地,可石某不仅没逃,反而指使其犯罪集团成员送来煤气罐、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和改装的消防枪及管制刀具,准备负隅顽抗。石某曾嚣张地明示同伙:“警察来了我就和他们同归于尽!”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围绕石某犯罪集团成员,立足鞍山并赴沈阳、大连、辽阳等城市,开展了艰苦细致的大量调查取证和走访工作,边侦查边收集固定该犯罪集团涉案全部证据,积极稳妥展开收网行动,成功将石某恶势力犯罪集团27名成员全部抓捕归案,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