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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东洲法院:执行上“手段”“老赖”终履行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吕环宇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2-02 14:09

  “请法院宽恕我的错误行为,我不懂法以为可以躲避,没想到还是法网难逃,我已经认识到了严重性,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判决,而且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原谅,我恳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理。”这是1月10日在抚顺市看守所被依法看押的一名“老赖”的痛心悔悟。

  事件要追溯到7年前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1年9月,被告小货车驾驶员徐某忽视瞭望,违法载客与火车限高杆发生剐擦,致使车内的乘客张某受重伤。法院判决徐某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共计84141.48元,然而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甚至避而不见。张某及家人无奈诉至东洲区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及相关单位调查未发现徐某有可供执行之财产,而且被执行人徐某逃窜至外地规避法院执行,承办执行人员多次到徐某家中寻找,均无功而返。最终,东洲区法院执行局按相关规定将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1月8日,以为风声已过的徐某出没于东洲区章党河西小区附近,执行局立即集中警力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遥控监督指挥,在章党社区布控抓捕,1月8日13点20分,冰凉的手铐扣住了被执行人徐某的双手。面对办案人员的耐心劝导,徐某始终坚持没有钱赔偿,不肯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果断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并送押至抚顺市看守所。外地闻讯而来的被执行人家属立即赶赴法院,最终徐某的儿子同意与张某家人协商解决还款事宜。隔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履行70000元钱。申请执行人张某和家人露出会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