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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剧本”的碰瓷团伙在绥中“演砸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3-01-09 10:45

  “虽然‘事故’看起来很真,但还是被我们看出了破绽,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有‘剧本’的碰瓷团伙,涉案极深。”日前,绥中县公安局政治部民警冯杨向记者披露了一起“碰瓷”引出的团伙案件。

  一人被“撞”倒地 数人围上来要钱

  “一个老人倒在了我的车前,然后一下子围上来好几个人,要我赔钱。”对于事发当日对方那咄咄逼人、不依不饶的气势,绥中县小庄子镇居民张某仍记忆犹新,“没见那阵仗,不给钱就要吃人似的。”

  张某回忆,事发那天,他驾驶着三轮车去镇上赶集,由于市集上人很多,交通状况复杂,他便有意放慢了速度,躲避着行人行驶,突然,一位老人毫无征兆地倒在了他的车前。“完了,撞人了!”张某赶紧下车查看老人的伤势,倒地的老人直呼腰痛,动弹不了。

  还没等张某问清楚怎么回事,他的身边突然围上来好几个人,其中一人称自己是被撞老人的“女婿”,同行的还有老人的“老伴”和“女儿”。

  “当时自称是‘女婿’的那个人说,被撞倒的人姓刘,他要求我带着刘某去附近的小诊所诊治,我一合计人家这要求也算是合理,就去了附近的诊所。简单一检查,说刘某腰部受伤。”张某说,他没想到,真正的“大戏”才刚刚开始。

  刘某的“家属们”拿着检查结果,与张某展开了“谈判”。刘某的“女儿”威胁说,一旦报警,他不仅要赔偿医药费,还要负法律责任;刘某的“女婿”则说,刘某下半辈子要是瘫痪了,就搬到张某家去住。几人你一言我一语,丝毫不给张某思考的机会,没见过如此阵仗的张某只好选择给钱私了。

  警方调查真相 发现碰瓷团伙

  回到家后,张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对镇上的道路特别熟悉,经常驾驶三轮车出行,村里的路虽然不宽,但也从未出过事故,况且当时驾车的速度也不快,到底是怎么撞到人的呢?又怎么可能撞得那么重呢?思来想去,张某认为,自己可能是遇到碰瓷讹钱的了,他决定去派出所寻求帮助。

  绥中县公安局小庄子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排查监控发现,刘某是假装摔倒的,属于碰瓷无疑。随后又通过排查走访得知,该镇有此类遭遇的不止张某一人。民警判定,这是通过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实施碰瓷的团伙案件。

  绥中县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抽调警力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在进一步调查后得知,“被撞人”刘某,其真实身份为周某某。周某某,兴城人,63岁,曾多次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打击。该碰瓷团伙就是以周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他们分工明确、操作娴熟,专门挑选农村集市为作案地点,以驾驶三轮车的农民为作案目标。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团伙不仅在葫芦岛市,还在锦州市、朝阳市以及河北省秦皇岛市等地疯狂作案。

  按照“剧本”频频作案 分工明确讹诈钱财

  在掌握了大量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民警准备展开抓捕行动,经过数个日夜的不懈奋战,终于掌握了以周某某为首的另外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藏匿地点。最终,专案组民警将涉案的周某某、郑某某、葛某某、姚某某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4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交代,按照“剧本”,每次均由周某某故意摔倒假装被撞,之后另外3人配合“演戏”,他们利用周某某的陈旧性腰伤进行敲诈勒索,敲诈的钱财数额不等,最多17000元,最少也有3000元,钱财到手后由周某某进行分配。经民警核实,该团伙流窜于辽西、冀东地区,以此类方法作案达70余起,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目前,周某某、郑某某、葛某某、姚某某已被绥中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