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两个建设” 司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专访营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红英
辽宁法治报:近年来,营口市司法局取得哪些成绩?
姜红英:一年来,营口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着力点,聚焦推进法治营口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两个建设”,围绕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项重点任务”,在行政立法质量、行政复议效能、执法监督效果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等方面达到了“四个提升”。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智囊”作用,代理政府应诉案件31件,已宣判案件28件,全部胜诉,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约2.9亿元(不含利息)。全年全系统获得省部级表彰4项,6人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称号。法治建设、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公益性公证等工作均在全省名列前茅。
辽宁法治报:营口市司法局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有哪些工作成果?
姜红英:为了保障行政决策更科学,营口市司法局借鉴先进城市经验,起草制定施行多个法规,填补了营口市立法后评估制度空白。同时,推进依法行政,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方面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十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重点落实营口市人大设立“营口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创新各项律师服务举措,积极回应企业法律需求。
辽宁法治报:营口市司法局在创新各项律师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
姜红英:营口市司法局创新各项律师服务举措,积极回应企业法律需求,与营口市工业企业联合会签订《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清理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相违背的规范文件,在全面清理基础上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不合理罚款内容、不符合外商投资政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等8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不断提升行政立法质量,重点抓源头治理,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2件,提出95条修改意见;对60件部门征求意见提出54条修改建议。此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显著,审核框架协议及重大合同15件。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先后组织150名律师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500余人次,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