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12日,辽阳市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持续提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悉,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共接收和办理群众信件311件,做到从受理之日起3日内提出分流处理意见、7日内回复信访人。
举办公开听证会化解矛盾
6月9日,辽阳市检察院组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辽阳市检察院组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该案是一起经营合同纠纷案,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民事赔偿诉求,案件承办人介绍基本案情及办理过程,经过事实调查、质证辩论、听证员提问、总结讲评等环节和议题,双方当事人就听证中出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通过听证进一步查明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和相关案件事实。最终,5位听证员对该案件进行评议并形成一致意见,对检察机关的结论给予认可。
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听证会公开透明、议题把握准确,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将案件事实公开,客观理性倾听各方人士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
6月11日上午,辽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宝利早早来到检察长接待室,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接访过程中,王宝利耐心听取了来访群众贝某的诉求:希望落实自己的编制和岗位及相应待遇。王宝利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通过耐心接待、答疑解惑,贝某对个人工作安置所涉及的政策规定渐渐理解,心中疑虑得以化解。
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持续用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辽阳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在日常工作中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热情接待,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及时办理答复,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日前,因案致贫被害人姜某克的未成年儿子和其祖父母,从辽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手中接过7.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2009年2月11日,姜某克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伤害致死。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赔偿13万余元经济损失,但谢某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姜某克的被害造成其家庭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其子年纪尚小,其父年事已高,身患残疾,仅有每月1400余元的微薄收入,其母无经济来源,其妻无固定工作,靠在饭店打零工为生,家庭陷入极度困苦之中,未成年的孩子有辍学倾向。
第六检察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省人民检察院报告申请司法救助资金7.5万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动建立联络机制,共同对姜某克家庭实施多元救助,适当减免孩子学费等,进一步加强跟踪回访,直至孩子完成学业,除给予物质上救助外,还给予精神上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