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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第7期“审学研”两个结项课题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发声 深入探究促推“切实解决执行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秀姿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5-29 09:26

  研讨课题

  论执行异议权滥用的规制

  民事执行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问题研究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汪琳汇报结项课题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汪琳汇报结项课题

  执行工作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系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学研”基地内,第7期“审学研”驻院研究员、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汪琳的“论执行异议权滥用的规制”“民事执行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问题研究”两个结项课题相继“登台亮相”。课题理论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亢晶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刘东以及省内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课题实践导师、省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喜军及部分干警代表、第7期“审学研”驻院研究员参加研讨。

  课题“论执行异议权滥用的规制”以翔实的数据开篇,从司法实践中滥用异议权现象出发,深入分析其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浪费有限司法资源等影响,剖析造成异议权滥用的原因,进一步提出了深化执行异议审查实效、分离实体争议案件、扩大制裁措施范围与方式等建议,旨在从源头减少异议案件产生,保障执行异议程序公正高效。

  “围绕民事执行中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这一争议问题展开系统性研究,展现了民事执行与公司法交叉领域的思考,为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执行程序、保障债权人权益提供一定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该课题的研究回应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值得肯定的是,结项论文大量援引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学术观点及典型案例,特别是司法裁判分歧的归纳,为后续提出统一裁判路径提供了比较详实的现实依据。”

  “论文中提出的具体建议,为解决公司法与执行程序的衔接难题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

  在另一课题“民事执行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问题研究”中,课题理论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刘东,实践导师王喜军以及省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曹运柱分享了专业而中肯的见解和建议。

  分享见真知,碰撞生火花。省法院“审学研”基地内,干警们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知识的盛宴中,热烈地交流着心得体会……他们共同研讨如何破解司法实践难题,致力于将具有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和实质效果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有力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信仰。

  专家声音

  执行异议权滥用问题的深入探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重要作用。与会专家展开深入交流讨论,并就完善结项论文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

  结项论文立足司法实践,以执行异议权为研究对象,无论理论还是实务层面都展现出鲜明的创新特点,特别是提出将涉实体争议的程序从执行裁决程序中分离,区分程序性与实体性争议,从而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对完善执行异议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英明

  结项论文选题精准,聚焦于执行异议权滥用这一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从社会治理、审判权运行机制、法律规范体系等多角度论证成因,充分体现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提出的规制措施,涵盖程序规则重构、权力监督制衡、司法资源配置优化等多层面,具有实践可操作性。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吴凤君

  文章论证逻辑缜密,通过“问题提出—对策构建”的完整论证链条,形成严谨的逻辑闭环。研究过程中运用详实的司法案例数据,充分展现了论证的严密性、数据的支撑力与观点的完备性。下一步建议加强理论依据阐述,例如诉权保障理论、程序的正当性、诉讼诚信等。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晓丽

  课题研究紧密贴合司法实务,系统剖析执行异议权滥用问题,从法律规范缺失、立案标准模糊到实践操作困境等均有涉及,为该领域研究提供了较为全面的视角。建议将执行异议权滥用类型进行分类阐述,更直观地展现不同类型滥用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危害后果,增强研究内容的可读性与说服力。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季伟明

  课题问题意识清晰,从实践样态、成因危害、规制路径等方面展开讨论,篇章结构紧凑。对于该问题成因中有关法律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及缺失问题可以进一步细化,如异议申请主体范围、异议事项范围等方面的限定性问题。

  ——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 武胜男

  论文以我省近三年执行异议案件数据为样本,结合典型案例,全面呈现执行异议权滥用的高发态势与复杂样态,增强了论证的实证性和说服力。成因分析比较深入,多维度剖析滥用行为的根源,尤其对“案外人异议前置程序”与“审执分离”冲突论证深刻,体现了对执行救济制度运行机理的全面把握。文中提出的规制措施涵盖制度完善与配套机制建设,如“立案审查协同制度”“诚信诉讼承诺与风险保证金制度”等,有效结合司法实践痛点,具有较强操作性。

  ——实践导师、省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王喜军

  文章紧扣“审执分离”改革背景,既彰显了研究的时代性与现实针对性,又阐明了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执行异议权滥用的规制研究影响。开篇阐述执行异议制度的重要性及执行异议权滥用现象,进而深入剖析滥用的司法实践样态、内在机理和风险,最后针对性提出规制措施,环环相扣,论证过程严谨,便于理解,是一篇较为扎实且富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理论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亢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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