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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交易时离奇减重之谜——凤城检察官成功办理一起交易诈骗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赵恩芳 黄佳玲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5-05-27 10:09

  在一次生猪交易中,卖家将自己货车上的生猪移到买家货车上后,称重竟然少了一千公斤,这是怎么回事?前不久,在办理一起生猪交易诈骗案件中,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几经努力,成功为企业挽回近百万元经济损失。

  高价竞拍暗藏猫腻

  凤城市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者邓某自2022年年底起,通过微信群开展生猪及猪崽网上竞价销售业务。许某经常出高价,先后十余次以最高竞价购得生猪。邓某记得首次与许某交易时,在给生猪称重时,因现场交易繁忙,加上许某出价高、付款快,经验丰富的邓某虽然察觉到生猪重量异常偏低,但并未深究。但随着交易次数增多,邓某心中的疑惑也愈发强烈。

  2023年11月,许某再次竞拍成功。这次,邓某留了个心眼,在交付生猪前,先对自家货车进行空车过磅,装上生猪后再次称重,得到准确重量。当生猪转移至许某的货车称重时,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生猪重量竟减少了一千多公斤!邓某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

  协同办案破僵局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明许某伙同高某某等人通过电子遥控作弊手段调控货物重量,以此牟取非法利益。然而,侦查取证工作却遇重重困难,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此前犯罪事实,涉案生猪已流通灭失,曾租用货车及司机难以查找,地磅数据与案发称重记录存在矛盾。

  因证据严重不足,公安机关仅能认定两起犯罪事实。最终,公安机关依据现有侦查证据,将两起犯罪事实移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维护企业的权益,凤城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涉企专项机制,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挂帅,刑事、民事办案骨干以及熟悉企业事务的检察干警等组成的刑民协同办案组。

  办案组采取“双向释法”方式进行“逐个击破”:一方面,向被害企业详细阐释刑事诉讼流程、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执行方式等,让被害企业清楚自身权益保障途径。另一方面,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及时沟通,向犯罪嫌疑人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阐明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对量刑的影响,促使其主动寻求和解。

  追赃挽损助企重生

  办案组还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专门邀请了养猪协会专家等参与本案的诉前调解工作,在诸如参考行业利润水平确定赔偿金额、依据行业标准对企业受损程度进行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与企业达成诉前民事和解,由许某等5人赔偿邓某全部经济损失。此外,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许某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