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本月起施行。对此,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决定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出台9项法律援助工作措施。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席”,抽调熟悉农民工维权业务的人员负责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筒化程序,当日指派。
扩大案件受理范围。实现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100%法律援助,全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农民工维权实际需求,将其社会保险待遇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
建立农民工维权专家库。依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家库,年内拟发展5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处理农民工涉法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援助、快速出动、有效服务、妥善处理”。
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网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广大农民工可以通过网络在线的形式咨询法律问题和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办事将更加便捷。
调解先行,调援结合。注重采取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农民工法律纠纷,如调解无效再进入法律程序,降低维权成本,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援助效率,预防矛盾激化升级,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劳动等部门办理的有关农民工案件予以积极配合。加强与律师协会以及有关机关、社团、组织的协作,为广大农民工搭建良好的维权平台。
强化农民工案件质量监管。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和监督工作,保证农民工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严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向农民工收取任何费用。
开展农民工维权主题活动。到农民工集中的工地、零工市场、集贸市场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现场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咨询。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抓住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积极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工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企业的法治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