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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成为本溪公安的知名品牌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通讯员 徐长波 | 发布时间: 2016-08-10 09:24
千锤砥砺育典型 百炼成钢铸警魂
 
  本溪市公安局紧紧围绕“用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公安队伍,以典型群体全面推进公安工作”的目标,与时俱进确立了典型工作新观念,构建典型培养新模式,建立典型选树新机制,相继推出了连续8年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溪湖交警大队、连续5年荣获“辽宁省文明窗口单位”的出入境管理局等一批集体典型和以孙晋、关吉文、张云福、金跃宇、白翔、金姗姗、史玉婷等为代表的一批高质量的重大个人典型。本溪市公安局连续两届被全国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最近,公安部政治部在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网向全国公安机关介绍和推荐本溪公安的经验做法。



本溪公安群英谱  吴强 摄 
 
  积极探索典型培养工作思路
  精准发力
 
  近年来,本溪市公安局通过积极探索反复研究,逐步确立并形成了“典型成长具有周期性,必须持续培养”“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把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摆到突出位置”的典型工作思路。
 
  实施合力培养。本溪市公安局党委不断强化“出典型就是出政绩,抓典型就是抓战斗力”的思想,做到党委规划有项目、专题议事有内容、领导力量有分工。要求各分、县局和市局各部门党委班子调整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届班子传授培养选树典型的经验,下届班子取培养选树典型的经;每年党委民主生活会要求各分、县局和市局各部门都把典型培养选树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搞好述职述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典型选树培养的决定》《典型综合激励实施办法》等文件,使典型培养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突出选树重点。本溪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各分、县局和市局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中央、公安部及省、市党委宣传部门在每一个时期的宣传重点和舆论导向,熟知每一个时期的政治氛围及中心工作,努力推出具有时代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的先进典型。要求各单位和部门政工干部固化典型意识,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和政治嗅觉,努力做到善于发现淹没在平凡中的伟大,善于捕捉隐藏在一般事迹里的闪光点,善于挖掘英雄壮举背后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
 
  加大培养力度。本溪市公安局在典型工作中始终强调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以超常规模式快速运作,尽量缩短每个环节衔接之间的过渡期和单个环节的整体耗时。具体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不等不靠,特事特办,打破常规,抢抓先机,确保质量”这二十字方针,并在实践中加以认真贯彻。在2015年6月全市禁毒宣传月期间,禁毒支队金跃宇的事迹经省、市媒体报道后,中央电视台对其进行了人物专访,本溪市局政治部宣传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其事迹进行深度挖掘,在中央、省、市媒体进行连续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后经申报,金跃宇同志被授予“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
 
  不断完善典型培养工作方法
  科学施策
 
  抓典型工作,不能单打独斗,必须要上下互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典型工作。实践中,本溪市公安局不断完善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典型选树培养机制,不断激发广大民警学先进、当先进和争先进的热情,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靠探索典型选树培养长效机制提高典型工作的科学发展。
 
  建立典型普查制度。每年年初由各分、县局和市局各部门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典型和准备推出的典型进行一次普查摸底,以便突出重点,提前规划,对全年的典型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建立推荐上报制度。要求各分、县局和市局各部门对本单位各个警种、部门新涌现的典型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着重挖掘、发现一批有培养、树立、宣传价值的符合时代特点和要求的新鲜典型,确定重点,随时向市局推荐,对已被省公安厅、本溪市委宣传部门和市局列入宣传计划的典型,予以重点推荐。
 
  建立典型选树责任制。每年本溪市公安局要推出1—2个在省公安厅获得认可的典型,在市内推出2—3个市委宣传部认可的典型,工作中市局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工部门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同时要求各分、县局和警种支队每年推出本单位2—3个典型,年末市局对各单位典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建立超常用人机制。坚持对有影响力的重大典型实施重点培养,敢于破格使用,加快典型成长步伐。每年坚持先进典型在立功授奖和提拔重用上优先考虑,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典型破格提拔重用。近些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先后破格提拔了孙晋、王进文、张云福、郭现忠等一批先进典型。
 
  建立从优待模机制。坚持在生活上关心和关爱典型民警,经常组织对先进典型进行家访、谈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每逢节日,本溪市公安局领导都会带着慰问品上门慰问先进英模和先进典型,并在家庭生活、健康疗养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通过真诚的关爱、帮助和激励,最大限度地调动典型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增强先进典型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勇于创新典型培养宣传模式
  提升档次
 
  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以“夯实公安工作,推动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开展典型宣传为重点,不断增强本溪公安品牌效应,形成了“老典型保持先进性,新典型层出不穷”的良好局面。
 
  打造品牌,展示特色。坚持立足反映公安重点工作、展示部门警种特色,通过打造固化特色宣传品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推宣力度。在整体合力上,坚持强化内外互动,按照表彰宣传同步、内宣外宣互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内外宣平台优势,对先进事迹、典型做法、成功经验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依托市局队伍建设简报开设“基层采风”“基层人物专访”等栏目强化内部认同;依托《本溪日报·法治专刊》《本溪晚报·公安周刊》开设“一线之声”“基层访谈”“人物特写”“民警日记”“所长访谈”等专栏,将本溪媒体打造成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贴近实战的对外宣传平台。在打造特色品牌上,主动联系本溪电视台、《本溪日报》、《本溪晚报》等新闻媒体开展对外宣传,连续5年组织开展本溪“十佳爱民警察和十佳爱民集体”媒体推介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在表彰推进上,坚持及时开展评选表彰,在每季度各项综合和专项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及时表彰,广泛展示各单位和民警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蹲点体验、创作精品。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干部经常深入基层单位,与一线民警一起工作、学习,体验生活,采写生动感人的事迹材料。每年重要节日和大型任务安保期间,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围绕“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及时总结安保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组织安保工作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入各分、县局和最偏远的派出所宣讲安保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基层单位的热烈欢迎,经媒体宣传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同时坚持选树典型到一线,在一线宣传发动工作中,几年来先后发现了过家门而不入的尖兵董守巍、在病床上写请战书的硬汉孔凡强和重伤不下火线的战士杨沅铮、谭伟等一批安保工作一线先进典型,经呈报省公安厅后,先后有20余人荣立一等功和二等功,并在全局掀起了向他们学习活动,在全局引起了强烈反响。
 
  策划为先、精心组织。随着公安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项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局有意识地在各警种中发现、培育、推树先进典型,通过宣传策划,扩大典型规模效应。在相继开展的“城乡警务改革”“公安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人民在我心中”“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实践活动中,一些单位、部门和民警中有许多闪光点,市局政治部及时抓住时机,策划、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定期派出专人深入各单位和部门开展全面采访活动,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进行立体式宣传。同时,先后承办了“城乡警务改革”“百万群众评公安”本溪现场会,组织策划了“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演讲、“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和重大典型王进文同志退休仪式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邀请全国及省、市媒体记者来本溪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新华通讯社》《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等媒体刊登了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使一大批先进典型逐渐被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成为本溪公安的又一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