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法院法官庞舒亓在东北育才外国语学校授课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与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活动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法官庞舒亓、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强为学生们讲解宪法,进行法治教育。
当天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沈阳分校的大礼堂里,PPT中的“马特人”吸引着在座每个小朋友的目光。贺丹教授给学生们作了关于“当法治遇上童话——‘马特人’带你学规则”的讲座:从前,有一座正义岛,岛上生活着一群‘马特人’……“老师,‘马特人’为什么头顶上都有一个角?”“‘马特人’头上的角,是法律正义的象征,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法律象征——独角兽獬豸头上就有这只角。在繁体的‘法’字里,就有这只独角兽‘廌’。这个角,可以分辨是非善恶,所以我们就给‘马特人’安上了角。”贺丹教授耐心地回答学生的疑问。接着,贺丹教授又给学生们讲了法治童话故事,让学生们了解了法治的基础理念。
13时,东北育才幼儿园的会议室内,时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和阵阵笑声,原来,贺丹教授在向该园的50余名幼师进行法治教育辅导。通过有趣的故事,贺丹教授深入浅出地讲授了“高空抛物行为”“大数据时代隐私泄露现状”等多个知识点,“法律规则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则,也是孩子们未来所要遵循和运用的重要规范,尽早地对这些规则有形象的认知,对于孩子们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跟随这些‘马特人’,孩子们可以理解规则产生的原因,了解规则生成的过程,明白不同领域规则的意义,并学会通过规则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贺丹教授建议各位幼师在今后讲解跟法律相关的内容时,要多启迪引导,让孩子们去思考与讨论更为重要。
1个小时的授课很快结束了,幼师们直呼“还没听够”,“原来我们一直以为的枯燥的法律定义比如平等、权利、证据等等,竟然可以这样有趣,这样贴近孩子的生活和内心,这真是一场有温度的法治教育。”东北育才幼儿园园长原媛如是说。
14时30分,记者跟随贺丹教授、庞舒亓法官、陈强检察官一行走进了东北育才外国语学校。14时45分,来自该校初中部、高中部的共200余名学生齐聚阶梯教室内,安静地等待普法讲座“开课”。陈强检察官在授课之初,先抛出了一个“何为犯罪”的“公式”:非正义目的+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紧接着,他用西游记里的故事进行了生动的诠释:“孙悟空和猪八戒吃人参果这段大家都知道吧,‘想吃’加上‘去偷’再加上‘得手’就构成了犯罪,罪名是盗窃罪。孙悟空一气之下,打烂了人参果树又是什么呢?套用公式我们得知是毁坏财物罪……”幽默风趣的讲解使法律专业知识变得形象起来,也激发了台下同学们的学习兴趣。随后,陈强检察官围绕网络犯罪的相关内容,告诉了同学们该如何对网络犯罪说“不”、做网络时代新人。
“下面我想讲的是一个真实案例,也是我当年成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例。”庞舒亓法官开场即讲述了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为了填补投资理财产品亏损的“漏洞”,把手伸向了寝室同学、老师,最终因偷盗财物被学校开除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真实案例。“大学生的父亲是政府机关的一名处级干部,他特别懊悔,说孩子小时候就出现过‘铅笔盒里多了一支铅笔、一块橡皮’的状况,自己毫不在意、疏于教育,导致了孩子最终犯罪。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这起案件留给我的最深印象。”通过让同学们了解身边发生的触目惊心的案例,庞舒亓法官多次嘱咐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
活动中,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向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沈阳分校、东北育才幼儿园的学生和幼师们赠送了我国首部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主题的故事读本《正义岛》。“我们希望这套法治教育书能够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精神的种子,同时希望孩子们的法治精神和规则意识能够反过来影响我们成人的观念。”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作人高戟律师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