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化”等改革任务,建立科学规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推进有力、精准到位,切实通过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营口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介绍工作流程
动态管理人员
实现优化配置
营口市检察机关在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动态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检察人员分布不平衡问题。一方面,实行“三类人员”之间流动。根据工作需要,减少部分员额检察官办案基数,充分利用他们的业务优势,承担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综合性检察工作。另一方面,针对营口地区政法编制较少,且分布不平衡的情况,营口市检察院对全地区员额检察官数量进行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根据办案量合理调整员额,确保员额配置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地区倾斜。
今年,营口市检察院从各基层检察院遴选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分配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有效缓解了鲅鱼圈区检察院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案件量持续上升带来的人员不足问题。
案件监督体系
保证案件质量
营口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合理给检察官放权的同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办案模式下的监督制约格局。
在建立完善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日常监督机制的同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持续加大流程监控力度,设立案件流程监控员,进行全程、同步监督。坚持完善案件公开办理机制,积极推进公开审查,切实以公开促公正。营口市检察院召开的全省首例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得到来自六省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各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绩效考核机制
激发工作干劲
营口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并建立与工作职责、工作实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检察干警工作积极性。成立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干警工作量、质、效进行全面客观考核评价。
绩效考核做到“三个全覆盖”,即人员全覆盖,除“三类人员”外,将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合同制人员都纳入考核范围;时间维度全覆盖,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内容全覆盖,将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纪律作风等与业务工作一并纳入考核。所有“入额”的领导和检察官必须深入一线办案,保证绩效考核公平公正,让多办案、办好案的人成为改革的优先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