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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长设警戒线 让青春不留伤痕——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俏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9-08-09 10:31

  “守护明天,我们应运而生。方兴未艾,我们大有可为。未检盾牌,我们捍卫青春。使命光荣,我们锐不可当。”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一个充满活力的朝阳团体,在探索中发展,汇爱成海,与青春一路同行。

未检科检察官带领孩子们了解心理疏导沙盘

未检科检察官带领孩子们了解心理疏导沙盘

  “我没觉得这是犯罪,我觉得也没那么严重!”

  “不上学了,每天在网吧玩,没想过承担什么后果,就一时高兴了!”

  2013年,几个少年在网吧轮奸了一名同为未成年人的女孩,这起案件在辽中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作为有女儿的父亲,时任辽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黄有卓心情沉重,他无法想象被害女孩承受了怎样的痛苦,同时以父亲的立场,看着犯罪嫌疑人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既震惊于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对刑罚的无畏,又对他们的未来感觉到深深的担忧。案情并不复杂,最终这几个少年被判处了一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结案后很长时间内,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们都沉浸在一种低落的情绪里,出现这样的事件,到底是谁的责任?误入歧途的几个孩子,有的家长外出打工无暇照顾管教,有的家庭情况特殊无人提供更好的教育,而学校的老师时间有限、精力有限,受到法律惩罚的孩子,出狱后如果没有一技之长,是不是很难生活下去?会不会一次又一次犯错?这些问题成为了他们挥之不去的心事。

  不久以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看到文件的那一刻,黄有卓立即想到了这起恶性案件,终于到了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从县检察院到县机构编制办公室,直行左转直行,十四个红绿灯,为了给未检科争取编制,县检察院领导数不清跑了多少次。2015年,一个办公室,几张办公桌,三名年轻的检察官,辽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就这样成立了。

  轻罚不轻纵

  2014年年末,一本聚众斗殴案卷被送到了时任辽中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苏兰兰的办公桌上,十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因为一点琐事约架,开着家里大人的车,带着砍刀、扎枪,抡着皮带、板砖,声势浩大地大打出手。

  十七岁的李义(化名)就是那个抡着砖头上去打人的。未检科成立后,这本案卷跟随着苏兰兰,来到了这个全新的部门。看守所里,李义的母亲对苏兰兰说,孩子在她眼中老实内向,平时在家还能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自己和孩子的父亲平时务农,还要照顾李义的弟弟,“不太会说漂亮话教育孩子,但是肯定是要求他老实做人的”,说到打架,李义的母亲红了眼眶:“孩子做的确实不对,该打该罚,可是以后可怎么办呢?”母爱都是相通的,同样身为人母,苏兰兰深深知道,现在的每一个决定,都事关着这个孩子今后几十年的人生轨迹,虽然这起约架事件声势浩大,但其实并没有造成十分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李义认罪态度很好,父母也愿意更加严格地进行管教,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既能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能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促进他选择正确的人生方向呢?

  “(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家里两个男孩,压力太大了,父母肯定顾不过来。”

  “平时挺老实的,这个假期没回来,听说是要打工,找个工作挣点钱呢。”

  “在学校比较内向,朋友不多,跟一起犯事那个孩子从小就认识,关系好。”

  为了能更准确、全面地了解李义的成长环境,那段时间,未检科的三名检察官不辞辛劳地走访了李义的农村老家、外地学校,询问了邻居、老师、同学,大家都觉得这个孩子“还不错”,在李义写给检察官的信中,也连续写了很多个“我错了”。

  2015年4月,辽中县检察院对李义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正式宣布的一瞬间,李义含着眼泪说了一句“谢谢”,让在场的人都很动容。

  从轻处理,并不等于纵容错误,如果没有后续的矫治和教育,则谈不上完成好未检部门拯救迷途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职责。在未检部门的联系和要求下,李义在一年的时间内,多次来到敬老院从事义务劳动,并要定期汇报思想动态,一页页的思想汇报,一次比一次更加工整。2015年12月,李义写道:“我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母亲和父亲的养育,要对得起国家,要让自己不能白活一生……”

  2016年4月,李义在辽中区(2016年1月,国务院批准辽中县撤县设区,同年4月11日,辽中区正式挂牌)检察院的一个新谈话室里,递交了最后一次思想汇报。近一年的相处,李义已经和未检科的几位“大哥哥”“大姐姐”十分熟识,分别时刻,谈起当时的行为,李义十分难为情,未检科的检察官们为了缓和气氛,语重心长地问:“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是不是?”……

  未检新“装备”

  李义所见到的新谈话室,是辽中区未检科的又一个成长“节点”,浅蓝色的墙壁,翠绿的盆栽,舒缓的音乐,舒适的座椅,淡化了司法机关严肃的氛围,取而代之的是类似家的温馨亲切感。

  原来,在办案过程中,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发现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讯问比较抵触,而受到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则表现得更为紧张,那么能不能提供一个更加舒适的环境,让这些问题孩子或者“遇到问题”的孩子能更容易地敞开心扉呢?经过几个月的筹备,2016年4月,辽中区检察院未检科就建设了专门的讯问场所——未成年人谈话室。2017年1月3日,辽中区检察院又对谈话室的功能进行了扩展,正式启用集办案、保护、预防、帮教、宣传于一体的辽中区检察院未检多功能厅。

  “这个心理沙盘,可以让当事人放松心情,通过对沙盘的解读,让办案检察官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为此,我们几个都去学了心理学,也算是个心理咨询师了。”

  “这个地方叫法律的红线,迈过红线,就进到了这个窗户特别窄小还安上铁栏杆的区域,站在这里就象征着犯罪之后失去自由的生活,以此来教育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辽中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曹双明向记者介绍起这个多功能厅,脸上充满了自豪。这里的一字一画、一桌一椅都是未检科检察官自己设计挑选的。

  走进多功能厅,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字排开的十几块展板,有真实案例的解析,有相关法律的讲解,沿着墙壁走过去,是影音播放器,循环播放着法治微电影、动漫,再向前走则是“牢狱”体验区,三个板块以不同年龄段的视角和表达方式,力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方式取得最大化的教育成果。

  调解听证区,是由特制的可移动桌椅组成的,在开放日,可以调整成一张张独立的书桌给孩子们听课;在听证会时,可以合成一圈大家围坐,涉案的各方对面交流,办案的检察官平等听取各方意见,很多误会和疑惑,就在这种近距离交流下自然而然地解开。调解听证区旨在消除距离,主打亲切牌。

  心理疏导区则显得现代感十足,十分专业。在心理测试区,未检科检察官们通过引进国内主流心理评估测试软件,配合心理沙盘、谈话,力图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有准确地了解,为办案检察官们掌握案件、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提供科学参考。

  基地会“更新”

  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梳理,检察官们发现相较于辽中区两所全日制高中,职业教育高中的学生犯罪率明显较高。

  一起多人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全部是职高的学生,职高老师也对这些“年轻气盛”的学生们很头疼。如何能更好地发挥未检的预防犯罪功能,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呢?为了使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完美结合,辽中区检察院未检科同辽中区教育局达成合作,在辽中区职业教育高中北校区建立起了辽中地区第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始了轰轰烈烈、连绵不绝、全面覆盖的法治宣传。

  什么是犯罪?犯罪了要受到什么惩罚?这是许多误入歧途的孩子最缺乏了解的两个知识点,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后,配合定期开展法律讲座,通过一节节生动活泼的法治课降低了该校的学生犯罪率。令未检科检察官特别欣慰的是,自基地建立以来,没有再发生一起该校学生犯罪的事件。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法制教育基地的内容也悄悄发生着变化:防止网络诈骗、发布虚假信息、利用网络贩毒……辽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苏兰兰说:“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了数量多、种类多、年轻化的特点,预防犯罪这一块,我们也要讲究与时俱进,跟得上潮流,好在我们跟他们代沟不深。”

  后记

  主管未检工作的辽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有卓深情地说:“我是辽中的孩子,我要守护辽中的孩子,多年前办理的那个案子一直深深地烙印在我心中,未检科成立以后,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上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还远远不够,捍卫司法与护航花朵,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