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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智慧检务”离不开“技术大拿”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3-15 10:00

  当班人: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负责人王淑波

  当班日志:保障“智慧检务”运行

王淑波向记者演示OCR系统应用

王淑波向记者演示“智慧检务”系统应用

  3月11日9时,记者来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在技术科见到了久闻大名的王淑波。该院副检察长周炳新向记者介绍,去年11月,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模范检察院”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与该院近年来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密不可分。说起“智慧检务”,就不能不提王淑波,他是该院为“智慧检务”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的“技术大拿”。

  记者见到王淑波时,他正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对公诉部门办理的赵某涉嫌招摇撞骗案件的电子数据材料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经过对卷宗内16页短信记录进行审查后,王淑波认为照片转化为书证的证据形式是可以的,没有发现瑕疵认定等问题。“但是按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应当将电子数据等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王淑波向记者介绍。“瞅你操作电脑的麻溜劲儿,应该是技术科的老人儿了吧?”记者问。“10年检龄,在技术科工作6年了。”王淑波答道。

  振兴区检察院政治处负责人王双介绍说,王淑波2015年从事检察技术工作后,谁的计算机出现问题了,通过网上报修或打个电话,几分钟内人就到位帮助解决。他先后为本单位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做电子数据取证近百次,还多次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其他检察院取证,为案件突破立下战功。谈到电子数据,王淑波打开了话匣子,并指导记者如何采集利用电子数据。王淑波有丰富的电子数据取证经验,2017年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电子数据门类“鉴定人”资格证书。为了更好地研究犯罪分子心理,王淑波还自费完成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课程并通过了资格考试。在办理几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协助承办检察官做好心理干预,并出具了相应的测试报告。

  技术工作并不总是顺利的。下午上班时,记者发现坐在电脑前的王淑波额头上渗出了汗珠。什么情况让这位“技术大拿”也犯难了呢?“案件流转过程中,办案系统经常会发生一些问题,今天遇到的问题是无法自动分案。”王淑波一边忙着反复检查系统后台配置,一边联系上级单位帮助核对,但始终没找到问题症结。“字体,字体大小是不是动了?”一筹莫展的王淑波突然眼睛一亮,若有所思地盯着屏幕仔细看着显示界面。以他的经验,判断屏幕显示的界面似乎有问题。他立即询问使用人,果然是调整的字体大小有问题。把字体大小调整为默认后,就显示为正常的显示界面了。王淑波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并不是配置上的问题,而是显示分辨率调整后,系统本身无法完全显示应用界面,恢复默认字体大小后,就全部正常了。王淑波立即把这个问题向上级单位做了反馈,并建议在后续升级过程中系统解决。记者也学到了这个小窍门。

  如今,检察系统“智慧检务”建设如火如荼,作为检察技术人员,王淑波认为自己责无旁贷,他说要用自己的技术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贡献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