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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成绩 全省检察淬锋砺芒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王奇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9-01-21 10:15

  1月1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的工作报告。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解读嘉宾

  张俊芳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处长

  徐  娴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三处处长  

  刘树生  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处长

  高  威  省检察院检察信息处副处长  

  邵  华  省检察院政治部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  

  张思宁  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沈阳市政府参事

  邵  琰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数读报告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871件3431人,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40件900人,起诉侵犯非公经济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2件233人。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15件1720人,提起诉讼232件1165人,受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414件,向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94条,对涉黑涉恶犯罪提出不予减刑9人、从严减刑35人的监督意见。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472件,同比增长95.96%。

  亮点解读

  亮点一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摘要: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472件,同比增长95.9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提出抗诉622件。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115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55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87件。组织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52件。

  解读:

  张俊芳:2018年,辽宁检察机关各级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紧紧围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理各类民行检察案件均有大幅提升,通过司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帮助解决农民工讨薪、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等系列专项活动,努力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民事行政检察产品。

  张思宁: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实实在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邵琰:我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监督工作的新形势,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树立工作新理念,把握主要矛盾,聚焦民生民意,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新机制。以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较为长足的进步,收获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亮点二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摘要: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省内相关单位的工作衔接,与周边省市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430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010件,提起公益诉讼99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解读:

  徐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继2017年与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7家省直机关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后,2018年又与民心网合作搭建公益诉讼群众投诉信息共享平台。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并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检察机关分别建立了3个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思宁: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改革中的一项新生制度,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公益诉讼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将使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邵琰:自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办案涵盖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重点领域,并不断向侵害公益的热点问题拓展,合作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平稳驶入正轨。

  亮点三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摘要:积极融入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三级检察长抓信访”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国首推员额检察官接访制度。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10935件。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接待群众信访案件495件。

  解读:

  刘树生:2018年全省控告检察工作坚持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解决遗留多年的“钉子案”“骨头案”。一是在全国首先推行员额检察官接待来访制度,使所有的执行办案人员都参与到矛盾化解中来,实现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检察环节全覆盖。二是大力开展“三级检察长抓信访”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三是重点突破中央巡视组移交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四是稳步推进律师驻检察机关接待来访工作,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

  邵琰: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促进纠纷化解与息诉罢访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就地解决纠纷问题,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将执法办案与以案释法有机结合,兼“护法卫士”与“普法先锋”于一身。通过有效发挥律师独特优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信访法治化。

  亮点四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摘要: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把智慧检务作为法律监督新格局的有效支撑。有序推进与法院、监狱等司法部门的数据共享建设和“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强制措施软件平台”。开展检察决策大数据智能分析、检察官业绩档案、检察辅助办案等系统试点工作。开通“12309检察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启动律师异地阅卷系统。

  解读:

  高威:智慧检务工程是继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后,更深层次、更加深入的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涵盖了检察机关在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做法,是检察机关主动拥抱现代科学技术,实现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全方位智能服务的重要手段。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四轮两翼一支撑”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和支撑。

  张思宁:智慧检务建设将检察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满足了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检察决策大数据智能分析、检察官业绩档案、检察辅助办案等系统工作,不仅在检察工作中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提升办案质效,引领科学发展,而且还是法律监督新格局的有效支撑。

  邵琰:我省检察机关把智慧检务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动力突出出来,全方位融入到检务管理、检察业务等各方面的工作中,促进检察工作向集约化、高效化快速发展。

  亮点五

提高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摘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1+4+5”队伍建设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培训、考核、晋升、退出等管理机制,全年退出员额227人。

  解读:

  邵华:省检察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事关全局的根本性任务,提出了全省检察队伍建设“1+4+5”工作总体思路,即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一个方向,实施“忠诚铸魂、素能提升、作风锤炼、精神提振”四大工程,用好“抓认识、抓关键、抓创新、抓环境、抓青年”五个抓手,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张思宁:检察工作建设离不开队伍、人才、机制的保障,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人才强检意识,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公信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而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邵琰: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要锻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履职、公正廉洁、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要求,把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多措并举,培养出更多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正的优秀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