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的一个夜晚,对于当时未满14周岁的张兰(化名)来说,是一场噩梦。
4年后,为了让这个花季少女的脸上重现笑容,让“受伤花蕾”健康绽放,检察官们启动了特别程序……
办案组成员(右一)多次到被害人家家访
发现问题 启动刑事诉讼监督
今年5月初,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检察官温福来在审查未成年人张兰被李某某性侵案时发现,其年满14周岁前,被其继父第一次性侵,受害后导致心理扭曲,又与多名男网友发生性关系,乃至怀孕。
但当时致张兰怀孕的男网友未查清,其指控被继父朱某强奸的报案未予立案。温福来随即向分管检察长陈洪超汇报,启动刑事诉讼监督程序,发出检察建议追捕致其怀孕的男网友,调取不立案卷宗并形成专门报告,报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协调开展诉讼监督工作。
经核实取证,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张兰网友牛某、赵某某,并监督公安机关对朱某涉嫌性侵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监护缺失 启动特殊办理程序
温福来发现,张兰多次遭受性侵暴露出本案可能存在监护缺失问题。该院随即启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特殊办理程序,组成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检察官助理储海洋会同办案民警深入了解被害人家庭背景等情况。
经调查,2012年,在张兰不满10周岁时,其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张兰由其母亲钱某抚养,并随母亲共同生活,后钱某与朱某再婚。刑事案件发生后,张兰与其生父张某和奶奶共同居住生活。张某多次向钱某主张由他抚养张兰,沟通无果后,张某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支持。储海洋向张某详细解释了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律规定,建议他提起民事诉讼。考虑到他诉讼能力有限,且经济困难,储海洋又及时联系海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资深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今年9月18日,张某诉钱某抚养权变更纠纷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10月25日,法院主持双方就张兰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张兰由其父母共同抚育,但随其父亲共同生活,钱某支付抚养费。通过诉讼,张兰的抚养权益有了法律保障。
张兰(左一)就业后邀请检察官到她工作的蛋糕店参观
心理扭曲 检察官亲自疏导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们发现虽然张兰的案子有了结果,但女孩却不苟言笑,甚至还有些抑郁。办案组员额检察官姜学东回忆:“每次看见她心里都挺不是滋味,她的心理负担太重了,将来怎么办?对她以后的生活都有很大影响。”
为此,姜学东发挥自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优势,又邀请海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心理专家刘浩然一道,对张兰多次进行心理疏导,努力消除其心理阴影,张兰呆板的脸上终于绽开了笑颜。今年10月底,海城市检察院将张兰纳入司法救助后,又依据本人意愿,帮助联系学习西点烘焙技术并已就业。
12月24日10时许,张兰主动邀请检察官到她工作的蛋糕店里参观。记者看到,张兰笑了。
据了解,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是我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该院成功办理张兰变更抚养关系诉讼案,填补了省内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变更未成年人抚养关系的空白,为探索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维护因监护缺失陷入困境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