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段文龙
党的十九大,深入总结中国近现代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新的历史使命和任务,开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思想。全市法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强化政治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强化大局意识,把服务沈阳振兴发展贯穿法院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沈阳振兴发展、社会安全稳定中心任务,立足审判职能,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推进辽宁、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作出的系列重大部署,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增强司法服务效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法院工作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职能定位,为沈阳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城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保障人权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减少社会对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责任意识,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积极审理和稳妥处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动迁安居等民生领域案件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完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方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多元化需求。坚持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强化创新意识,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法院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深化“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法院统管、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总结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纪律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坚持不懈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增强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定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邹碧华、方金刚等同志先进事迹,不断强化“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推动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腐败问题,坚决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