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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破僵局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一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9-05 08:34

  团队简介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由“全国模范法官”滕启刚生前创立,也是他最后工作的地方。近年来,该中心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不懈努力,以行政审判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线,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作为创新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载体,对每起行政案件均尝试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截至目前,该院行政案件调解率已从去年的15%提升至22.3%。

  夏末时节,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调解室内,原告杜毅(化名)手拿行政处罚决定书,正等待调解开始。

  “我搭这个棚子也不碍事儿,再说,好多家都搭了,凭啥就罚我?”坐在对面的行政审判庭法官吴依恬放下手中的卷宗,轻声回应:“您先喝口水,今天咱们坐在这里,就是想把事情捋清楚——既讲法律规定,也听您的实际困难。”这是杜毅诉鞍山市某区行政机关违章建筑处罚案调解现场的一幕。

  在这起涉及违章建筑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因某小区内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某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杜毅七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杜毅认为自家搭建的临时建筑未损害公共利益,且周边存在类似情况,处罚有失公允,于是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杜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吴依恬围绕实质性化解这条主线介入,详细查阅卷宗,实地走访涉案小区勘查现场,并与某区行政机关、区政府沟通,了解执法及复议全过程。

  经调查发现,杜毅搭建的建筑确实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但其初衷是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且对周边居民通行、采光等影响较小。此外,周边部分类似违建尚未处理,也是杜毅不服的重要原因。

  为妥善化解矛盾,调处中心多次组织某区行政机关、区政府、杜毅及其代理律师进行调解。一方面,多次向杜毅耐心解释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规;另一方面,也向某区行政机关指出,执法中应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实际困难,并建议其对周边类似违建统一排查处理。

  经多轮沟通,杜毅也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自愿申请撤诉,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该案的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也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也是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促政通人和、取信于民,贯穿于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保证了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更不放弃任何调解的机会。在深化改革创新的道路上,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积极探索,不仅在诉前调解上下功夫,还创新采取“判后调解”新举措,全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宋某诉公安机关不服行政处罚案、金某诉民政部门不服婚姻登记案……许多纠纷得以平和解决。

  “英模精神,我们时刻铭记。我们理应更加奋进,书写行政审判与争议化解新答卷。”该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吕晋峰表示,作为沟通平台,调处中心将继续为优化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手记

  由“全国模范法官”滕启刚生前牵头创立的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如今干警们赓续其“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的“滕氏调解法”,在处理案件时既释法明规维护行政权威,又实地走访考量民生需求,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行政审判,以司法温度筑牢社会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