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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吴言军:精心部署 强力推进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孙德江 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7-11-28 10:31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言军
 
  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深入研究、精心部署、强力推进。
 
  要牢牢把握改革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定不移”为我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政治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勇于破解影响公正司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要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公开理念,健全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树立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的理念,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主动告知。全市法院干警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不断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全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要从司法实际出发,大力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增进庭审实质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的三项操作规程,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坚持审判监督机制改革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同步展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不愿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预防和惩戒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审理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