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付志宏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开启了向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昂扬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十九大报告通篇融汇了法治精神,54次提到“法治”,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我们政法工作者指明了方向。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简单地说,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强化思想武装,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我们要用习近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全市政法工作,保持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牢记政法工作在新时代的职责使命,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任务,全力推进法治阜新、平安阜新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促进新时代政法队伍有新气象、新作为,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建设者和坚定捍卫者。
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负责人,不仅要在全市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还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工夫。在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注重总结和把握矛盾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不断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政法工作者要振奋精神、实干当先,为阜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