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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有个安稳的未来”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硕 本报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6-07-09 09:52

  “孩子三岁就没了妈,这些年都是跟着姥姥长大的。我们做调解,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让孩子的意愿和情感得到充分的尊重。”在海城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调解工作室里,一起变更监护权纠纷的调解因为这句话,有了不一样的温度。

  故事的小主人公叫小林(化名),2014年,妈妈因病去世时他只有三岁。父亲翟某成为了他唯一法定监护人,但十几年的时间里,小林一直跟着姥姥范某生活。翟某已经再婚,又有了孩子,精力有限,很难顾得上小林的日常生活。

  眼看着外孙一天天长大,为了让他以后上学、生活更安稳,姥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可翟某心里一直很犹豫,迟迟下不了决心。

  怎样才能真正对孩子好?承办法官王丹和“五老”调解员张林城决定先听听孩子的心里话。他们单独和小林聊了聊,孩子认真地说:“我愿意以后跟随姥姥一起生活。”

  听到孩子的心声后,法官和调解员又做翟某的工作:“让孩子有个安稳的未来,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慢慢地,翟某也打开了心结,同意变更监护权。

  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并核实了姥姥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后,法官与调解员依据相关规定,引导双方达成了变更监护权的合意。为了给孩子的未来加上一道“安全锁”,调解员又在笔录里郑重告知:“如将来发现监护人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情况,相关当事人可申请撤销监护权。”双方均表示同意,并在笔录上郑重签字、按下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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