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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无障碍设施持续“扩圈”——抚顺经开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蕊 任柄慈 本报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06-02 10:46

  一条平缓的坡道,一个规范的车位,一组清晰的引导标识,看似城市建设的微小细节,却承载着特殊群体出行的尊严与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残障人士、老年人、伤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出行,是最贴近民生的暖心工程。

  近日,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前期办理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全面复盘、核验整改与长效监督。记者跟随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辖区停车场、医疗机构实地探访,直观感受到城市公共设施的细微变化:曾经困扰特殊群体出行就医的各类堵点被逐一清除,细节满满的无障碍配套服务让城市民生温度持续升温。

医护人员贴心帮扶就医群众走无障碍坡道

医护人员贴心帮助就医群众走无障碍坡道  (受访者供图)

  医院门前“畅通无阻”

  在抚顺某医疗机构门前,新建的无障碍坡道宽敞平整、通行顺畅,地面无障碍专用车位标线清晰醒目、规范标准。“以前没有专用车位,轮椅根本没法上下车,看病特别不方便。”回访过程中,一位前来就诊的残障人士真切道出了过往的困扰。

  如今,经过专项整改,医院构建起全方位、全流程的无障碍便民服务体系。从院内规范划定的无障碍停车位、平整通畅的无障碍通行坡道,到门诊大厅常态化配备的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再到清晰规范的指引标识,一套完整、贴心的便民服务链条已然成型,彻底打通了特殊群体就医通行的“第一公里”,有效解决了群众就医出行的堵点、难点问题。

  停车场里的“法治标尺”

  便民变化不止于医疗机构,辖区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改造同样成效显著。此前,抚顺经开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排查中发现,辖区内16处公共停车场、8家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无障碍停车位缺失、通行坡道破损、引导标识缺位、便民器具不足等问题,部分场地虽配有相关设施却存在管护缺位、被占用等情况,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更直接影响特殊群体正常出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障碍设施不是‘锦上添花’的装饰摆设,而是‘雪中送炭’的民生刚需,是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保障。”抚顺经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衣贵民表示。

  为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经上级院指定管辖,抚顺经开区检察院快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精准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列明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限定整改时限。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建立专项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全面完成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增设、专用通道标线施划、引导标识布设等工作,同时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安排专人开展现场引导协助服务,全方位补齐设施短板。

  检政联动形成“长效之治”

  整改见效不代表治理收官。为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抚顺经开区检察院摒弃“案结事了”的传统办案模式,将监督重心从“个案整改”转向“常态长效”,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工作。通过实地复查、随机抽查、群众回访等多元方式,逐一对整改点位进行复核核验,严查设施恢复、日常管护、制度落实等情况,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治理成效不打折。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惠及全民的民生工程、文明工程。衣贵民表示,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共治”多元治理模式,紧盯无障碍设施建设、管护、运维全链条薄弱环节,以精准、常态化的法治监督补齐城市民生短板,推动无障碍设施从“建好”向“管好、用好、长效运行”转变,真正把暖心惠民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惠及群众。

  从“缺位留白”到“标准配齐”,抚顺经开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用法治力量补齐城市细微短板,用精准履职守护特殊群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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