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诸多执行不利因素,杨丽副院长、执行局张晓飞副局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让我们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暖与力量,坚定了我们到沈河区投资兴业的信心,真正践行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近日,辽宁某公司工作人员老王带着锦旗与感谢信敲响了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门。见到了执行局副局长张晓飞,老王满脸笑容,激动地握着他的手:“张法官,这么多年的欠款终于到账了,员工工资发了,我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原来,这件案子早在2018年就已执行立案,后历经两次再审、执行回转,重新立案后因案情复杂、财产线索调查取证困难,一度陷入僵局。
重新立案后,老王焦急地来到法院向张晓飞倒起苦水:“这些案款是员工们的工资,员工们工作特别认真,你看我们企业还得过这么多荣誉,这钱得给大家发到手上啊!”
“您先别急,这个案子是多年的‘硬骨头’,我们分管院领导带头办,重新查找执行线索,一定给您一个解决办法!”张晓飞安慰道。
为了啃下这块多年的“硬骨头”,分管副院长杨丽带着张晓飞细细琢磨起来:虽然账户不能轻易冻结和划扣,但总不至于一个经营性业务账户都没有吧?杨丽当即决定,带着张晓飞及工作人员到中国人民银行查找被执行人全部银行账户信息,逐个开始甄别。
1个、2个、3个……随着甄别不断深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执行线索被一个接一个排除,所有的账户似乎都属于无法扣划的特殊情况,干警们的心情也跌落到了谷底。
“别灰心,再逐一甄别一下他们的银行流水,要核准是否所有账户都无法扣划。”杨丽陷入了思考,张晓飞带着工作人员再次奔赴银行,一笔流水接着一笔流水查看、核对,把洋洋洒洒的流水账查了又查,凭借多年的金融查控经验,张晓飞发现其中几笔流水的收款方为某企业,属于经营性业务往来,由此认定该账户属于混同账户,存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扣划的款项。
正是这个发现,打破了原本的执行僵局。张晓飞当即决定启动执行扣划程序,当天就依法将执行案款1500余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两天后,该公司就收到了这笔迟到多年的欠款。“张法官,如果不是沈河区法院的领导、同志们的努力,我们公司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你们能拿到钱,我就放心了。”张晓飞望着老王的背影,转身又投入到工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