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老板台上,一捆捆百元大钞堆成小山,整整60万元现金在灯光下刺眼夺目。买卖双方站立台前,录制着交易视频,场面看起来严谨又专业。然而视频背后,是中间人郭某迅速抽走50万元塞入私囊,仅用10万元便完成了真实交易。
这不是电影桥段,而是真实发生的场景。从2021年到2024年,郭某利用“宠物繁育专家”的人设,精心编织了一张巨网,将合伙人金先生牢牢困在“信息差”的迷雾中。
精心设局
利用“专家”人设空手套白狼
2021年年初,金先生在朋友引荐下结识了郭某。郭某不仅自称从事养犬行业多年,更是吹嘘自己拥有一双“黄金眼”:“我看中的狗,肯定能生出高价幼崽,稳赚不赔。”在郭某口中,所谓的“种母”(用于繁殖的优秀母犬)不仅是资产,更是“印钞机”。
利用金先生“想入行却不懂行”的心理,双方达成了一份极具风险的口头合伙协议:金先生承担全部资金,郭某负责采购、饲养、销售等一切事务,按月领取工资,待回本后再分红。这种“一方出钱、一方全权操作”的模式,为资金监管留下了巨大真空。金先生以为投资的是朝阳产业,却不知这位“合伙人”早已将他视为“提款机”。
骗术揭秘
摆拍的交易与真实的差价
合作开始后,郭某的“收割”随即启动。他深谙宠物活体作为“非标品”的特性——名犬价格缺乏统一标准,水分极大。于是,实际仅值数万元的犬只,经他之口便飙升至数十万元。
在一次典型交易中,郭某与卖家谈妥以10万元购犬,却向金先生谎称需60万元。为取信于人,郭某特意安排金先生携带60万元现金到场,摆上桌面制造全额付款假象。待金先生离开,郭某仅支付10万元完成交易,50万元差价瞬间落入他的口袋。
据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望滨派出所民警吴思衡介绍,郭某以相同手段,先后7次对金先生实施诈骗,最大差额高达120万元。
侦办攻坚
千里追凶与最终裁决
谎言终有被戳破的一天。2024年年初,金先生的投资像石沉大海,不仅没见回头钱,连所谓的“名贵种母”都没见着几只。一次偶然的机会,金先生从朋友处得知:自己花45万元买的“名犬”,实际进价仅4.2万元。
巨大的落差让金先生如梦初醒,立即报警。此时的郭某已嗅到危险,有两次犯罪前科的他反侦查意识很强,他开始了一场“逃亡秀”:他先将犬只转移至外省,本人则流窜于吉林、黑龙江等地,最后潜回沈阳,藏匿于其家附近的临时住所。
2024年10月10日,经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沈阳浑南警方在郭某的临时住所将其抓获。到案后,面对确凿的证据,郭某的“专家”面具被彻底撕碎。
2025年9月3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郭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586000元,返还被害人金先生。郭某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11月1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提示
这不仅是一起诈骗案件,更是对“合伙经营”风险的警示,办案民警吴思衡结合本案特点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经营者:合作经营时,合作双方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分工、账目核对等条款,避免“口头约定”;涉及大额资产采购(如高价犬只、设备等),一定要细致核实采购财物的真实价值,注意留存交易凭证、第三方评估报告等材料;当发现遭遇诈骗后,要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