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以杨开旋为首的出口骗税团伙案件。
经查,2016年至2022年,该团伙注册并实际控制鞍山飞鑫液晶显示有限公司、鞍山欧雷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索麦科技有限公司3户出口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报关单、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6495.20万元,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604.65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2023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这3户出口企业做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报关单、虚假结汇、骗取出口退税,属于违反税收征管法的行为。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