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到外地打工了,多亏有你们……”近日,在黑山县综治中心,由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县信访局工作人员、法学专家和乡镇干部共同参与的公开答复会正在进行。会上,当事人鲁某某的家人眼眶泛红,多日来萦绕心头的不解终于释然。
2024年4月,鲁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外加母亲患病急需治疗费用,轻信他人,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及绑定银行卡的电话卡交给他人用于办理“贷款”,并收取了对方支付的费用。不久后,鲁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我儿子是被人骗了!他就是想给我老伴治病。”此后,鲁某某的父亲多次前往县综治中心“诉冤”。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向其说明案件办理的法定程序,并告知其将及时与相关司法机关沟通反馈,耐心安抚其激动情绪。
案件被移送至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最终依据全案证据,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鲁某某存在涉嫌犯罪的主观故意,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案件依法办结的同时,县综治中心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聚合优势,联合检察院、信访局,并邀请第三方力量介入,通过“法理+情理”双线说理,详细阐释刑事立案的法律依据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从情理角度做好情绪疏导和思想引导,使鲁某某正视错误,重拾生活信心。鲁某某深受触动,表达了悔意。其所在乡镇也表示,会帮助鲁某某寻求工作机会,并按规定落实帮扶政策,助力其通过务工解决家庭困难。
黑山县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邻里纠纷、信访诉求,还是涉法涉诉问题,都能在中心实现“一站式接收、多渠道办理、全流程跟踪”,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