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康平县人民法院北四家子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达成调解,并且在调解书约定的给付期内就将12200元工资及费用送到农民工手中。
原告吕某某起诉被告某公司索要拖欠工资、路费、住宿费等共计12200元。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北四家子法庭副庭长王新余敏锐捕捉到纠纷症结,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双方。在王新余与调解员的协力疏导下,聚焦争议核心,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为矛盾画上阶段性句点。
调解书下达后,法庭继续跟进——向被告公司发送了《执行预通知书》,这份文书清晰载明履行金额、期限及超期将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与信用惩戒风险。履行期限届满前夕,该院派驻北四家子法庭的执行法官曹昱通过微信再次联系被告负责人,重申法律义务与后果。“法官的提醒很及时,白纸黑字的责任和风险,我们不敢拖。”被告方迅速筹集款项送至法庭。
王新余表示:“从调解到督促履行直至给付完毕,我们力求打通司法服务全链条,让群众权益保障‘零延迟’。本案中执行预通知的前置运用与执行法官主动延伸提醒,显著提升了自动履行率,是‘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