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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注意留存证据 遇纠纷亮出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7-05-19 10:08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出游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随着夏季的到来,旅游越来越旺,为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安全要放第一位。出门旅行,安全观念要时刻放心头,手机等通讯工具要时刻保持畅通,谨防手机断电和没有信号的情况出现;应该随身携带必备药、救急药,防止旅游过程中发病,在出门旅游之前,最好了解旅游地区的医疗情况,知道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该如何救助;要保护好随身财物,身上不要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不要随身携带,必须携带的,要注意保管保存。
  二、不同旅游方式不同对待。针对报团旅游的,要看好旅行社的相关资质,通过网上查询或者工商登记查询等方式获知其具体登记注册信息,保证旅行社具备合法资质;要签订书面合同,在落笔签字之前要认真核对合同内容,查看无误后再签字确认;要仔细询问关于旅游的每个细节,包括交通、餐食、门票、景点、行程等,一定要核对仔细,避免出错;注意索要发票或者相关票据,发生纠纷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保存好;针对出境旅游的,旅行社的营业范围是否具备“出境旅游”的资质十分重要,一定要仔细核对;最好与懂当地语言的朋友结伴出行,要适当了解旅游当地的风土人情,尤其是一些禁忌事项;如果旅行过程出现纠纷,要知道当地的具体解决途径和解决方式。
  三、文明旅游。旅游是休闲,也是个人素质、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要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特别是要遵守公共交通秩序。
  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保留旅游合同、收费凭证、导游证件号等(音频、视频、图片资料)有效证据,这样可以在被侵权后,快速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异地旅游消费时被侵权可以向当地消协或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