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有律师水平,既然当事人误以为我是律师,我认为没有必要捅破这层窗户纸。”郐某持虚假证件冒充律师代理案件参加庭审,被识破身份后仍振振有词。
近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诉万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主审法官在当事人及代理人到庭后,查看双方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时发现,原告代理律师郐某系本地律师,但面孔颇为陌生,且对其所在律所也未有耳闻,这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在庭审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时,被告方亦对原告代理律师身份提出异议,法官遂请郐某提供律师证原件。凭多年办案经验,办案法官发现郐某提供的律师证与律管部门核发证件存在差异。法官反复询问,郐某闪烁其词,庭审被迫叫停,同时法官联系本地司法行政部门核实郐某律师身份,司法行政部门答复:“郐某提供的律师证件与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证件不符”。
经法院询问,本案原告张某系锦州某典当公司总经理,因处理公司典当事宜与郐某相识,其后郐某帮助张某所在典当公司办理与胡某典当纠纷相关诉讼案件。据张某陈述,郐某曾向其出具相关律师身份证明,后因涉案房屋返还问题,张某听从郐某建议向法院起诉,郐某以律师身份作为张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主审法官凭借锐利的眼光和多年办案经验及时发现郐某证件上的异常,避免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郐某也因扰乱法庭秩序、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法院处以20000元罚款。
同时,法院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监管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可能影响正常执业的行业乱象及违规、违法行为等及时进行查处,并开展律师执业规范宣传,使诉讼当事人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查询律师执业信息,避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