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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不打怵的女能手——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丹阳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3-03-24 09:19

赵丹阳

赵丹阳

  个人简介:

  赵丹阳,女,1981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现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能手”等称号。

  人物白描:

  在工作中,赵丹阳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不断提升能力本领,加强专业学习,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她把工作当做事业来干,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成为了本溪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奋斗者。

  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时间里,赵丹阳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

  十余年的工作经验使赵丹阳不仅能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迅速找准法律关系、扣牢争议焦点、理清审理思路,还能将深厚的法学功底与纯熟的专业技能相结合,在公正审理每一件案件的过程中和在推进法治进程的轨道上助力破解社会难题,维护合法权益。

  服务大局 护航经济发展

  在“打造法治化规范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等专项活动中,赵丹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并延伸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赵丹阳曾接连受理了3件本溪某公司分别与外省3家企业因承揽合同而引发的系列纠纷案,案件上诉至本溪中院时,矛盾激化已经相当严重,几乎难以调和,案件的审理工作十分被动。

  赵丹阳认真分析案情,权衡利弊,为了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决定开展调解工作。

  在几次调解工作处于搁浅状态时,赵丹阳都没有放弃,而是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主动转换思路,继续与当事人沟通,渐渐使复杂的形势越来越清晰明了,当事人的态度也越来越平和,最终实现了全部案件都调解结案的圆满结局,获得了各家企业的高度赞誉。

  定分止争 推动案结事了

  面对案件逐年增多,审理难度增大,百姓诉求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情况,赵丹阳意识到一纸判决远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因此更加注重将化解矛盾贯穿案件始终。

  她审理的上诉人本溪某地产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双方之间因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自2010年开始针对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多次诉讼,矛盾极大。

  作为主审法官,赵丹阳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多次搁浅、多次谈判。在获悉双方之间因另案诉讼在本院其他部门还有正在审理的案件后,主动担当,充分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制定调解方案,将本案及其他部门受理的双方当事人的另案一并调解。

  最终,通过耐心工作,她不仅解决了诉讼双方的争议,也平息了案外人的矛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提高质效 力求快审快结

  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赵丹阳则注重审判效率,力求快审快结。

  在民二庭审理的唐某等12人与某电力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艾某等16人与本溪市某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纠纷、林某等人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多起涉及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中,案涉当事人较多,案情较为复杂,为保证案件审理程序顺利流畅,赵丹阳挑起案件准备和审判工作的大梁,提前做了大量的阅卷工作,制定了充分的庭审计划和其他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预判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最终案件都在一个月内完成了开庭、合议、撰写裁判文书、宣判和判后答疑工作,没有发生任何不良事件,既保证了案件的审理质量,也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