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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燃发展新动力——丹东两级法院依托民法典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晓阳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2-04-26 11:46

  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民法典作为社会法律生活的“百科全书”,关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是非曲直,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民法典实施一年多来,丹东两级法院让司法和民意达到同频共振——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力量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丹东加快建设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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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法官进社区开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以理性司法 撑起法治晴天

  强化人文关怀是民法典的一个显著特征。丹东法院力求在理性中贯穿温情,在规则间传递价值。通过情、理、法三者的融合,以一个个案件,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利的全面保护,切实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感谢法官帮我要回被欠了十几年的血汗钱,今年我终于可以过个安心年了。”2021年12月,农民工曹某从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拿到执行款时,哽咽着说。

  2005年至2009年,曹某被于某招至某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于某仍拖欠曹某工资2万余元,从此这2万余元被拖成了曹某十多年的心病。在屡屡讨要未果后,曹某于2021年10月向振安区法院申请执行。“我这点钱,其实本来真的没想到法院能这么上心,两个月法官就帮我想办法拿了回来,除了谢谢,我真的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曹某说。

  通过持续开展的“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保障被损害的、被拖欠的申请执行人以最快速度拿到“真金白银”。

  “是法院让我们知道了,没有谁是‘惹不起’的人,该还的钱,无论是谁都得还!”拿到了企业运营急需的400余万元的案款,申请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表感慨地说。这是一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合同纠纷案件,丹东中院执行局在全市范围内查找被执行人关联案件,提取到了这笔400余万元的案款,并按程序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解决了该公司的燃眉之急,保障了他们正常经营。

  以理性司法撑起一片法治晴天。一年多来,丹东两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民生案件,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深入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让“同命不同价”成为历史。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持续推行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站等便民举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23.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8.3万元。丹东全市法院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336件,执结17783件,执行到位金额41亿元,确保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及时兑现。

  应用绿色原则 守护绿水青山

  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正是生态文明理念在法治体系的展现。丹东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中实施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为可持续发展贡献的司法智慧。

  2021年10月28日,丹东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步达远镇浑江水域见证和监督了全省首例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河流生态的民事公益诉讼活动。5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当事人依据生效判决,及时履行判决内容,向浑江水域投放鲫鱼等鱼苗10000余尾,以修复受损的河流生态。

  这一幕是丹东法院践行绿色原则的一个缩影。2021年,丹东两级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不断建立健全刑民行“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5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件,以切实有效的司法手段修复被破坏的林业生态环境。

  服务营商环境 做司法“店小二”

  民法典全方位宣示和规定了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各项民事权利,是一部权利保障的宣誓书。丹东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用好改革创新这把“金钥匙”,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5+18专项活动”,以“店小二”般的服务意识、尽法治工作的本职力量为丹东营商环境的发展保驾护航。

  做好窗口服务,同时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推动两级法院数字化变革,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丹东中院在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了“1+3+14”层叠式诉讼服务模式,以导诉台结合不同功能的14个窗口,让群众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便受到“保姆式”服务。丹东中院在全省首创开通“丹东中院诉服中心”微信服务号。实现“指尖”立案、“云端”办案,丹东法院“面对面”与“屏对屏”相结合,用多种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努力实现提供诉讼服务不打烊。2021年丹东两级法院已实现跨域立案452件、协作案件267件,网上立案1233件。

  丹东中院依据《丹东法院立案阶段多元调解工作规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调解渠道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同时针对不同领域,丹东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妇联、工商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家单位签订了诉调对接文件,建立了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并建设了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

  2021年,丹东中院已建立“法院+工会”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法院+银行+银保监局”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探索“商会调解+诉讼程序”的工商联商会调解多元化解机制、设立“道交一体化”平台……丹东法院巧借“四方”之力,给人民群众更多选择,让调解先行于案件庭审,减轻当事人诉累。

  “我们对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案件,会进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交由速裁团队继续审理,复杂案件则由审判庭详细研判,确保人民群众真正能在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丹东中院立案一庭负责人姜淑晶介绍道。

  丹东法院推动建立快审快执机制速裁团队,针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一律自动适用小额诉讼或者刑事速裁程序。丹东中院速裁团队实现案件审判的质效合一,让简案不跑“马拉松”,高效进入“快车道”。平均审理期限40.77天,结案率99.16%,无再审改判和信访案件。

  夯实“亲”基础 打造“清”环境

  2021年10月21日,丹东中院、丹东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并为丹东中院驻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揭牌。

  “法律服务站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为丹东地区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咨询、开展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活动。”姜淑晶介绍说。

  当日,丹东中院副院长郭志辉和与会庭室负责人就企业家们最关心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劳动关系、债权债务、知识产权等涉法涉诉问题现场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还就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应对矛盾纠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现在感觉法院有点像是企业的‘娘家人’,各项工作都帮我们考虑得很周到,有了法治护航,我们办企业更有信心了。”困扰多时的法律问题得到了细致解答,与会的企业家发出了感叹。

  丹东法院勇于“亮剑”,持续推动“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活动,以此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抓手,打造清清爽爽、规规矩矩、干干净净的办事、办案、反映问题的司法和工作环境。

  力推司法改革 保障创新动力

  丹东中院集中力量打造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模式。将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都在知识产权庭审理,避免因传统诉讼程序设置给法院和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避免了由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诉讼目的不同导致的裁判角度不同,以此维护司法权威。

  一年多来,丹东中院审结了涉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件共1159件,并向社会发布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有效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丹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丹东两级法院以“娘家人”的心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法律需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各种市场主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在处理人民群众的民事纠纷时,时刻考量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求通过司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丹东中院研究室负责人孙军说。

  丹东两级法院以民法典为抓手,加强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并将公平和诚信注入市场环境中,力求为人民群众培育出幸福感“生长”的司法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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