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6日,葫芦岛市首个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连山区山神庙乡龙王山村挂牌成立。
为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力村域未成年人保护治理,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以及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精神,以连山区山神庙乡龙王山村、凉水井子村、围屏山村为试点村,打造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在挂牌仪式上,连山区检察院领导为选聘为工作站“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的村妇女主任、4名优秀村民发放了聘书。“专员”要实时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动态,联动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教育挽救、观护帮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