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与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3·15” 药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当日上午,公益诉讼检察官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访抽查了多家药店,重点检查了进店人员扫码测温、购药实名制登记等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随后,检查组来到了一家中医馆,此前群众举报该店高价售卖自制的“秘制”膏药,顾客未拿到膏药要求退款却遭拒。检查组到店后对该店的从业证照、药品来源、售卖记录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确实存在群众举报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有关材料,检察官对该馆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当天下午,涉事中医馆负责人主动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明问题,并当场退还了顾客全部货款9156元。
此次联合检查中,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