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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两级法院近三年审理341件“电诈”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鹏程 李丹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2-01-11 10:38

  本报讯 为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遏制严峻的犯罪形势,1月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法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大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强主持。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大连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341件,其中包括诈骗案件105件,上下游关联案件236件。在105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被告人245人,被害人近千人,涉案金额近亿元,判处罚金共计500余万元。

  从近三年来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大连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作案方式非接触,侵害对象广泛化。诈骗犯罪以网络为途径,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具有侵害对象广泛、犯罪时空分离、隐蔽性强、诱惑性大、成本低、取证难等特点;骗术更新快,迭代科技化。除设置虚假网络投资平台、假冒淘宝客服、以“网恋”为名骗取财物、冒充领导等情况以外,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在高科技的加持下,编造各种“剧本”“话术”,实施诈骗行为。犯罪组织集团化、地域分散化、跨国界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化、公司化运作的方式更加明显;催生黑灰色产业,帮助犯罪链条化。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催生了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加速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