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9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作新闻发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出席。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时,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在听证活动中,通过发挥调查核实作用、“对话交流”平台作用、听证员“独立第三方”作用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制度价值作用,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2020年至今,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共对1496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其中公开听证1362件,占91.04%,主要集中在不起诉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信访案件及申请司法救助等。从案件类型上看,拟不起诉案件听证数量占比最高:2020年492件,占比48.14%;今年第一季度125件,占比57.08%。之后依次为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信访案件及单独申请司法救助案件。
从采纳结果和效果来看,2020年,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案件为863件,占比84.4%,今年以来,该项数据占比上升至90.1%。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经听证程序化解纠纷991件,占全年听证案件总数的96.97%;今年以来,经听证化解纠纷449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94.73%。检察听证正成为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为推进听证工作取得实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三项工作举措:一是各级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引领检察听证蓬勃开展。2020年,全省共有182场听证会由检察长主持,占听证总数的17.8%;今年第一季度,检察长主持听证案件42件,占比上升至19.2%,位列全国第三。自2020年1月至今年5月,三级院检察长主持听证会265次,有力地带动了全省检察听证工作的开展。二是三级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落实听证工作相关要求。作为全省检察听证工作的统筹部门,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听证工作的要求纳入省检察院队伍建设考评及业务考核指标,以考核促推进、促落实,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制订《辽宁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听证工作指引》,规范我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听证工作内容和程序,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全省检察机关共同落实检察听证室建设。截至5月31日,全省16个市(分)院已有14个建成听证室,占比87.5%,共68个基层院建成听证室,占比56.2%,自中国检察听证网开通以来,各级院正陆续通过检察听证网进行听证直播,省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也已进入验收阶段。
据介绍,下半年,省检察院将重点推进检察听证三级院全覆盖和各业务条线全覆盖,建立听证工作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总结发布一批听证典型案例,加快推进检察听证室全覆盖,通过公开听证,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实体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