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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赵昆 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1-02-10 08:59

  本报讯 2月7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伟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推进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省人民检察院对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工作意见,研究部署了抚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面临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上来,坚持斗志不减、干劲不松、力度不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六建”工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是全省政法工作的重点,要锚定长效常治目标,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凌厉攻势不弱、高压态势不减、强大阵势不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部署,紧紧围绕“六建”工作要求和省检察院提出的常态化工作意见,落实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各项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继续保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抚顺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面转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的原则,高质量办理涉黑恶案件。继续受理群众举报的各类涉黑恶线索,做好线索管理、线索核查、侦查工作,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将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以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推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