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定向服务国有大型石油企业的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始终在探寻如何做强检察公益诉讼及疫情期间如何更好地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半年来,辽河分院聚焦油田井场、管线被占压难题,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公益诉讼工作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辽河分院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取证
在疫情中“逆行” 部署行动显担当
辽河分院具有管辖地区特殊性,公益诉讼工作富有辽河特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作为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为主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多年来存在井场、管线被占压等乱象,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成为困扰企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今年年初,辽河分院党组抓早抓先,通过召开线上党组视频会议,沟通意见、研究部署,结合公益诉讼职能,部署开展“清理辽河油田井场、管线违法占压乱象”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2月初,辽河分院组织召开专项活动部署推进会,集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之力,实行“集团化”办案模式,成立两个办案组,确定办案目标到人。
3月10日,辽河分院召开辽河检察工作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检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党组成员牵头成立6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将专项活动作为重点落实项目,院领导挂帅,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保持力度和节奏,务求实效。
在排查中研判 摸清底数定措施
占压类型有几种?占压物有几类?占压时间有多长?辽河分院组织开展了深入摸排和研判,对汇总上来的900多处井场和管线被占压现象进行了全面分析,深挖危害生产安全等类型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辽河油田井场用地为国家无偿划拨建设用地,企业具有永久使用权,管线用地为临时征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有违法占压物均危害管线安全。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违规、违建行为具有行政执法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管线安全具有行政监管职能。井场占压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相关的占压案件均具有相应的职权。
在前期摸排工作基础上,办案组通过座谈会、调研会、案情分析会等形式,准确把握占压油田井场、管线行为的公益诉讼切入点,与盘锦市住房和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镇政府、村委会座谈交流10次,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工作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将专项活动引向深入。
在监督中发力 服务企业促双赢
辽河油田井场、管线多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办案组克服困难,多次往返深入锦州采油厂、曙光采油厂、欢喜岭采油厂等生产一线,实地查看井场、管线现场30余次,利用无人机等设备调查取证,得到油田企业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初步摸查线索10余条。截至7月底,辽河两级检察院精准发力,立案监督1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通过磋商程序办结案件两件,清理井场、违规占压6处,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上述占压问题的解决,使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恢复,生产秩序得到有效保障,一举解决了企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赢得企业的充分肯定。
井场和管线甩掉“负重”,企业“轻装”前行,为油田抗疫复产增添了动能和活力。辽河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完善此类型案件办理机制,积极打造辽河公益诉讼工作“地区品牌”,为油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