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有效降低“案—件比”,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
精准性+快节奏 先行先试“捕诉合一”
“我院于去年9月1日完成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试行‘捕诉合一’工作模式。”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一茹对记者说,“为了使检察官们迅速适应‘捕诉合一’工作模式,先后通过侦监、公诉检察官一对一帮扶结对,公诉案件庭审观摩,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等形式开展交流培训,保证既适应起诉的‘精准性’,又适应批捕的‘快节奏’。”
同时,加强《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的精确度,加强与侦查人员沟通交流和对案件跟踪督促,提高补充侦查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还要求检察官强化引导侦查取证,有效防止侦查懈怠和诉讼障碍。”王一茹表示。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
今年2月末,皇姑区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徐颂明显感受到通过一系列的务实举措,检察官主体地位凸显了,办案周期大幅缩短了,办案效率显著提高了,有效促进了“案—件比”的降低。
“现在,案件统一受理后按案件类型随机分配到各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专业办理同类型案件,随着办案经验的不断积累,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徐颂告诉记者,为提升履职能力,院里还统一为检察官们购置了专业性业务学习资料,定期组织检察官进行培训学习。
强化释法说理工作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工作,坚决让‘不服’案件数量降下来。”徐颂说。
该院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全程进行释法说理。将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立案监督类维持公安决定的案件作为释法说理的重中之重,既要把抽象的法理说明,又要把具体的案情说清。通过释法说理,消除侦查机关、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我们也会经常性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真正将‘求极致’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当中。”徐颂表示。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落实公平正义
谈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王一茹自豪地说:“今年第一季度,我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例为90%以上。”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项措施:
组织办案检察官开展学习培训,强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念;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探索形成了值班律师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具体工作制度,提高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概率;
加大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范围,要求办案检察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更实地去落实。
将“案—件比”纳入考核 责任心更强了
“我们将‘案—件比’作为案件质量评价的核心指标,注重在考核中运用好‘案—件比’。”该院综合业务部干警王晓荷向记者介绍道。
该院综合业务部通过日常流程监控,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到期办案提醒,有效防止案件超期;在结案审核时对拟向外移送、退回的案件,重点监督、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移送、退回要求的情况,防止不必要的退查案件增多。
每月开展流程节点排查提示预警,每季度通报员额检察官个人承办案件的“案—件比”,对明显无理由退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案—件比”通报结果记入检察人员执法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等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让正义不缺席,更让正义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