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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召开政法部门“八项规定”大检查工作汇报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特约记者 孙松玲 | 发布时间: 2016-08-22 10:22
  日前,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光带领市委第六检查组,在锦州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市直公、检、法、司四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纠整改工作汇报会。锦州市公安局、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司法局的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了汇报活动。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总体工作报告。
 
  张晓光指出,锦州市公安局等全市政法机关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始终是严格的,为全市各单位起到了表率作用,具体体现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署得力,问题查摆到位,措施切实可行,同时又结合队伍实际特点突出。
 
  张晓光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政法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效果。二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大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下一步对基层单位要从严落实监督检查,基层是关键也是重点,要让大家清醒意识到执行“八项规定”越往后越严。三要严肃追责,建立制度。动员千遍不如查处一次,对顶风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且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抓紧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有规必依、令行禁止,强化制度执行刚性,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四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上,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分管领域负主要责任。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去带动社会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