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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20-04-08 13:17

  本报讯 4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各类人才来沈阳就业创业,加快推动沈阳市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公安机关按照“能放则放、应落尽落”的原则,于4月2日出台了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及进一步开放落户政策的7条补充意见。

  近年来,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劳动力与人才社会性流动、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等政策要求,制定一系列相关文件,深入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沈阳市人才流入呈现良好态势,落户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集聚效应日益凸显。这次出台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政策,使得放开幅度更大、红利更多。

  记者了解到,技工学校、职业学院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沈阳市落户,实现人才落户“零门槛”。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在沈阳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沈阳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在沈阳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沈阳市落户。此外,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沈阳市投靠落户,让落户群众安心、安身、安业。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认真抓好落户新政策的贯彻施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为企业发展、就业创业打造良好环境,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