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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极致”中打造刑事检察“沈阳品牌”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赵薪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4-02 13:35

  本报讯 在3月27日召开的沈阳市检察长会议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提出,要以“求极致”的精神打造刑事检察“沈阳品牌”。沈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迅速行动,从四个方面进行认真贯彻落实。

  学习到位,明确方向性目标指引。公诉一处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特别是对刑事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传达给每名同志,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

  认识到位,转变深层次监督理念。明确“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筹”,注重提升法律监督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切实提高监督质量,积极强化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法律监督对提升案件质效的正向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措施到位,落实高标准工作要求。将政治思想建设、廉政风险建设摆在首位,打造学习型处室、放心型检察官,转变司法理念,适应新形势,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评机制,促进干警在办案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思考问题、妥善解决问题。

  效果到位,提升全方位工作质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好已经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五起黑恶案件的指导。继续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一审刑事案件中的贯彻落实,力争将适用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将制度优势体现在案件中、落在实处。对于所办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程序性事项进行严格管控。

  相关负责人表示,打造刑事检察“沈阳品牌”就是在积极履行公诉检察职能中“求极致”,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中“求极致”,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中“求极致”,在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中“求极致”,担起辽宁刑事检察“头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