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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检察院办理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吕志鑫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0-01-10 10:33

  本报讯 日前,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办理的边某某盗伐林木案被评为典型案例。

  2019年10月15日,盖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边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将盖州市榜式堡镇天宝东村锉草沟天然林木盗伐,数量巨大。掌握线索后,办案人员提前介入、跟踪监督,立即会同林业主管部门、盖州市公安局对边某某盗伐林木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测,通过对附近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最终办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