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民(左)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辽宁法制报:锦州市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格局方面有哪些独到之处,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姚国民:近3年来,锦州市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方面主要还是做基础性工作。一是建中心。2017年8月成立锦州市人民调解中心,同年11月成立了锦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率先在全省建立两个市级中心,4个县也相继成立了两个中心。两级法院建立了9个诉调对接中心。二是建平台。搭建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三是建队伍。锦州市成立各类调解组织1618个,共有调解员6749人。先后有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3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与此同时,锦州传承弘扬、创新发展了“枫桥经验”,像凌海市山神庙村村民议事厅、凌河区倾诉小屋、古塔区民族综治巡逻队等都极具特色、行之有效。
辽宁法制报:锦州“大调解”工作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
姚国民:2018年,我们创新成立了“锦州市人民调解专家服务团”。我们还成立了4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形成了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率先在全省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仅2018年就调解医患纠纷33件,赔付2420万元,我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的经验也在全省推广,中心成立至今,专家们调解疑难纠纷267件,调解成功率达87%。
辽宁法制报:锦州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方面还有什么打算和想法?
姚国民:在现有基础上,将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中心,作为“指挥棒”,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最终形成“1+5+N”纠纷化解平台。1是指“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5是指司法的诉讼纠纷调解中心、法院的诉调对接平台、政法的综治中心、公安和信访的调解中心,N是指行政部门。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调解室,行政执法先调解后裁决。要创新调解品牌,建立个人调解岗位或工作室。同时,我们还要创新发展“大调解”工作智能化+多元化+网格化,实现市、县、乡村上下联通和市直部门横向联通。对于综治信息系统“9+X”模块的纠纷调解项,村、乡、县、市均要录入数据和案件,由综治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三无”工作目标。
辽宁法制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锦州市形成了强大攻势和浓厚氛围,请您介绍一下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姚国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融合,建立了重大案件会商、案情通报、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实现了“侦、捕、诉、判”的有效衔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着力推动专项斗争走向深入。此外,坚持多部门齐抓共管,确定了21个乱点乱象和4个举一反三集中整治问题,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集中整治力度,形成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