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13日,记者获悉,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
此次确认工作完成后,省司法厅将结合机构改革进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确认、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辽宁长安网讯 11月13日,记者获悉,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
此次确认工作完成后,省司法厅将结合机构改革进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确认、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