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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法院拘留促案结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丹宁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9-06-27 10:21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灯塔市人民法院获悉,1月至今,灯塔市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绝不姑息,已拘留被执行人29人,以此警示被执行人不要有侥幸的心理,知法守法,才能无后顾之忧。

  被执行人李某某因醉酒驾车撞伤王某某,经灯塔市法院判决,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王某某各项损失3万余元。今年5月,李某某出狱,但赔偿金一直没有给付。6月,王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到灯塔市法院立案申请执行。灯塔市法院执行人员陈晶晶依法传唤李某某,谁料其来到法院后,态度蛮横,既不同意履行赔偿也不同意和解,经法院执行局合议庭合议,给予被执行人李某某拘留的处罚。接到儿子被拘留的通知后,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母亲立刻联系了陈晶晶,表示愿意拿钱赔偿。

  前不久,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母亲代表李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3万元现金,此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