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5月29日至5月31日开展的全市法院第五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措施134人次,交付房屋15户,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给付金额1000余万元,3天执结案件109件。
行动中,各基层法院、法庭“一把手”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全体执行干警全力以赴,不畏艰难险阻,以雷霆之势突袭威慑被执行人。
此次行动以丰硕的成果全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提升执行威慑力、影响力、公信力,让人民群众通过专项行动真切感受到法院坚决破解执行难的决心、毅力,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在专项活动中确实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锦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锦州市两级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将保持常态化,持续重拳出击,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总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