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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霞如画映古塔 春风化雨汇长河 改革开放40年辽阳市平安法治建设回顾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8-12-04 09:33

  改革开放犹如浩荡东风,吹遍太子河两岸;恰似及时好雨,润泽古城沃野。

  辽阳是东北地区最古老的城市,古称襄平,“辽阳”始于汉代,因当时地处小辽水之北,故名。

  40年前,改革开放在神州大地悄然破冰,辽阳市的政法工作同时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在辽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辽阳政法机关紧密结合辽阳实际,不断加强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在改革中求发展、求突破,重塑了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自1978年开始,辽阳市政法机关陆续恢复重建。

  “那时没有电脑,没有高级的印刷设备,油印的文书刻着时代烙印。”退休老检察官王玉泉回忆说,“我还记得,市检察院初建的时候,条件很艰苦,36个人,4个部门,几间小平房,小小的办公桌和几条木凳子,交通工具只有自行车,都是骑自行车或步行去办案。”

  1978年6月29日,辽阳市宏伟区国家特大石油化纤企业——辽阳石油化纤公司(以下简称辽化)应运而生。

  朱晓光是宏伟区人民法院建院后的第一位法警,因为当时在辽化做过治安工作,才被调到法院来,后来他先后做过书记员、民事庭庭长、刑事庭庭长。

  朱晓光告诉记者:“那时候宏伟区法院一共5个人,一年刑事案件不到20件,民事案件100余件。”朱晓光当了一年法警、两年书记员后就被派到了法庭审理案件。

  朱晓光回忆道,那时候法官审理案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民事案件基本不开庭,以调解为主。“那个年代,法官得有一副好嘴皮子,苦口婆心地劝,尤其是离婚案,有1%不离的希望,法官就要做100%的努力劝两口子别离。”朱晓光说。

  王玉泉、朱晓光都是辽阳改革开放的参与者和见证者,40年,辽阳这座美丽的城市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辽阳市委政法委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作,挥毫泼墨,为智慧、文明、美丽、幸福的新辽阳描绘了壮丽的发展诗篇。

配文2:2013年9月,辽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干警为群众讲解预防犯罪手册

2013年9月,辽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干警为群众讲解预防犯罪手册

  普法全覆盖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治国的重器是法律,法治的前提是普法。

  1981年,辽阳市委发出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由此拉开了辽阳市法制宣传的序幕。当年,辽阳市建立了法制宣传队伍,全市共设9302名法制宣传员,受教育群众达80万余人。

  今年75岁的王尔新经历了“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他介绍说,辽阳市普法工作的宗旨是“全民普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当时,辽阳以“十法一例”为普法主要内容,普法对象是辽阳市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1988年,辽阳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县、区直机关干部及城市职工、居民均完成了“十法一例”的普法任务,提前两年完成了五年普法任务。当年,辽阳市被司法部指定参加全国依法治市座谈会。

  1996年,辽阳市太子河区还率先在全省推行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村村制定了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规则,群众称之为“小立法”。把村内各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取得了可喜成果。

  从普法工作开始,辽阳人逐渐感受到了法治在改革开放中的分量,辽阳市的普法活动一直推进到“七五”普法的今天。11月15日,辽阳县兴隆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律师们走进村户进行法律答疑。辽阳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张涛说:“现在的普法工作要接地气,要考虑区域特点和人口构成,普法才能更全面。”如今,辽阳市普法工作更加生动,丰富的社区文艺汇演、农村的法治大喇叭,让辽阳依法治市进程风劲帆扬。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辽阳经济迅速发展,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元,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产生,给调解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

  1981年,根据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要求,辽阳狠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辽阳市调解委员会增加到1159个,调解干部增加到5162人。

  1986年,辽阳市太子河区太子河乡新城村调解主任赵福海被司法部首批命名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并参加了全国第一次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辽阳市市志上记载,赵福海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以调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事迹。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辽阳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建立街道(乡镇)“一站式”矛盾化解中心和社区(村)综治管理服务站,形成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

  2014年,辽阳市文圣区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积极开辟百姓诉求绿色通道,力求帮助百姓解决身边烦恼事。2017年,辽阳县“人民调解日”与辽阳市“五包五促”活动相结合,通过人民调解,干部走近老百姓,让大家有怨可陈、有诉可求。

  如今,“人民调解日”已成为辽阳市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的一剂良药,人民调解让人与人之间“红脸变笑脸”,已日渐汇成一股股沁人心脾的清泉,如太子河水一样清澈甘甜。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从“一体化”到“立体化”

  在城区,社区警务室焕然一新,路面上警察随处可见;在乡村,农村警务室功能日臻完善,巡防队伍稳步壮大……许许多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变化,让古城辽阳的市民深刻感受着安居乐业的幸福。

  这一切缘自于辽阳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成功建设。

  在辽阳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初,每天全市有340名警力、48台警车在街面巡逻,实行24小时、全时空运转,覆盖了辽阳市城区。那时候,社区警务室、城市出入口警务工作站、市场警务办公室也都刚刚开始建设。

  2008年,辽阳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共建监控分中心8个,派出所监控室25个,布设监控摄像机190台。完成了保安公司报警检测中心、辽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4个接警平台建设工程。辽阳市城乡共有600多家单位进入了报警联网系统。

  至此,辽阳初步建成了全方位、广覆盖、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地预防、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1.4%,其中“两盗一抢”同比下降2.3%。

  改革开放以来,依托科技化信息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辽阳铺开。

  2017年,全时空智能“天网”的810个高清点位分布在灯塔全市城乡,覆盖率达到100%。灯塔打造了“空中监控、地面巡控、集中调控、主动服务”的立体化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提高了平安创建硬实力。

  辽阳市也因创新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荣获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示范城市称号。

  随之而来的是智慧辽阳浓墨重彩的一笔,辽阳市被作为全国“雪亮工程”第一批45个示范城市之一。

  目前,辽阳县首山镇黑牛庄村、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街道新华社区已经完成综治中心初步建设,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让辽阳智慧城市的建设大踏步前进。

  政法队伍专业化 守护公平正义

  古人云:“法者,平之如水。”

  在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了33年的屈福年深知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回忆起刚到检察院的自己,每次办案心里都有压力,因为当时法制不健全,对检察业务也不熟悉,办案方式比较粗放,稍有偏差就可能形成错案,为此,他只能多向老检察官请教,尽最大努力不冤枉一个好人。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辽阳市以宪法为核心、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法为重点,不断加强政法干警的执法专业化建设。2009年,辽阳市人民法院提出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专家型法官”活动。通过总结推广优秀法官的办案经验、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着力增强广大法官把握法律精神以及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等能力,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当年培训干警410人次。

  现如今,辽阳市政法队伍更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辽阳县人民法院成立刑事、民商事、执行三个部类专业法官会议,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落实司法责任制关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

  2017年4月5日,辽阳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首批检察官员额制改革,189名员额检察官,面向国旗、举起右拳,齐诵誓词。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员额检察官李昭达介绍,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审查逮捕案件从以往的7天结案缩短为5天,办案效率提高了28.6%,一审公诉从以往的150天结案缩短为90天结案,办案效率提高了40%,围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两级检察院党组领导回归办案一线,重心下沉,以普通检察官身份直接办理案件,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减少了汇报、审批等诸多环节,办案效率同比上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