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6月4日,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狄阜平带队,设施科、清河门大队等多个部门负责人随行,到位于清河门区的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现场办公,深入了解企业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并加以解决。每年6月份至8月份是该企业用煤高峰期,且大部分依靠汽车运输。为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营,阜新市交警表示,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为企业运输煤炭车辆的安全保障管理和服务。企业提出,由于员工餐厅距离生产区较远,员工就餐要跨越清河门的主干路新昌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狄阜平当场责成设施科和清河门大队做好实地考察,在新昌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立减速慢行警示牌,切实保障400多名员工就餐时的交通安全。